作者yingcih (cih)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提告妨害名譽
時間Sun Apr 2 00:28:40 2017
大家好
小女子我3/30對他人提告妨害名譽
因為那天下午莫名其妙被po fb個人照片
罵出極為難聽的字眼 當下有截圖
事後我告的那個人發現是誤會一場 便刪文
請她po文澄清是她誤會我 即會撤告
但她不願意表示會傷害到她的名譽
我想問的是 她po文時有標記另一個人
我是可以2個人一起告還是只能告po文者
Ps.那篇文章有設公開 所以分別在2個人的fb版面上都看得到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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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usaku: 當然是po文者啊 告被標記的倒霉鬼幹麻 關他什麼事? 04/02 01:04
2F:→ yingcih: 被標記那者是同意Po ,並且事因就他亂編話 04/02 02:48
3F:→ samnpc: 一碼歸一碼,現在就是只能針對po的人 04/05 18:41
4F:→ mm0107386: 要看內容是什麼,不是你說是就是 04/15 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