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ltratimes ()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明知贓錢而同意交易者算贓物罪?
時間Fri Mar 24 01:16:05 2017
刑法349條好像只有買贓物罪
那收受贓錢算不算買贓物?
例如 便利超商的店員,知道現在客人的錢是偷來的(假如店員和偷錢事件無關 純知情)
然後明知錢是偷來的還賣東西給他
不過收來的贓錢並不是歸店員自己所有,而是會歸公司
儘管如此,店員是知情的狀態,雖然沒有圖利自己,依然是有收受贓物的行為
請問這種算是贓物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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