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gelkings (Archangel天使米迦勒)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有關支付命令送達的問題
時間Mon Mar 6 14:07:26 2017
去年10月底和某高爾夫企業負責人簽訂Logo和名片設計專案契約。
設計已在11/3完成,合約規定尾款必須在7日內支付,
結果對方不斷拖延且躲避,我方屢次催討,但對方電話不接、訊息已讀不回
直到12/2發出通牒訊息,12/3對方才聯繫說被倒了幾千萬(我很懷疑,稍後敘述)、
設計費12/6會付,後來又想延後到今年1/16(有夠扯才幾千元而已)
我方當然無法接受,於12/10寄出存證信函,12/20聲請支付命令,
沒想到一波三折,問題一堆
12/21對方表示名下已無財產,法律行動隨我做(賴皮就對了)
本來聲請支付命令的法院是士林地院
(因合約有記載若涉訟以士林地院,法院櫃檯人員也問我是否有約定管轄法院)
2017/1/6支付命令被駁回,因為支付命令跟合約無關,必須向債務人管轄法院聲請
(那櫃檯人員問假的,他說有約定才能收聲請狀,害我多繳了500元)
因此1/9再次向台北地院聲請支付命令,沒想到2/28收到書記官的回函
內容是:支付命令無法合法送達債務人(信封退回),請查報送達新址。
可是根據存證信函的寄送地址,確定對方有收,而且根據對方的FB,
生活多采多姿,名下沒財產卻可以出國,打高爾夫球,還可以跟某藝人求婚(有新聞)
所以對方只是故意不收法院文書
因此3/3打電話給書記官,看是否可用寄存送達的方式讓支付命令生效
沒想到書記官竟然回答:支付命令被退回就是失效了!!
天啊怎麼會這樣,寄來的公文明明寫3個月不能送達才會失效,期限是4/9,
怎麼會變成退回就是失效了
問題:
1.請問支付命令可否用寄存送達?爬文和網路都說可以但是修法後不曉得
2.寄存送達至少會放在警察局兩個月,書記官卻說「應該有送警察局」被退回
我有查﹝送達訴訟(行政)文書處理須知﹞和﹝郵務機構送達訴訟文書實施辦法﹞
請問寄存送達經10日就視為送達,視為送達後再過20天支付命令不就應該生效嗎?
怎麼會是說被退回(沒兩個月就被退?)就失效了?
3.難道除了提起民事訴訟沒別的方式了,對方明明有錢故意不還,
FB每隔兩三天就有吃喝玩樂的照片,請問有任何刑事的可能可以提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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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9301040: 直接起訴 03/06 18:16
2F:→ AGOGO7: 櫃檯人員問假的+1,我也多付500 03/07 09:16
3F:→ AGOGO7: 苦主跑下來的感覺,放寬心直接放棄吧!不然更有你受的,你 03/07 09:23
4F:→ AGOGO7: 會被氣到吐血,還花大把時間,卻什麼也沒拿到 03/07 09:23
5F:→ AGOGO7: 找調解管道,金額太小跟他對抗不划算,法院跑流程真的會 03/07 09:28
6F:→ AGOGO7: 讓你氣到想哭 03/07 09:28
7F:→ angelkings: 這樣的話 不就是法律在保護壞人 惡意拖欠卻拿對方沒辦 03/07 10:02
8F:→ angelkings: 法 只因為數目不大 催討不划算 03/07 10:02
9F:→ maniaque: 法律又不是道德 03/07 10:45
10F:→ AGOGO7: 確實是這樣,有告到上法院才知道苦,報媒體比法院快,真 03/07 10:55
11F:→ AGOGO7: 心不騙 03/07 10:55
12F:→ Ulster: 寄存送達就是可以送達,跟不能送達是兩件事= = 03/07 11:13
13F:→ kandi: 正義有價,不是免費的 03/07 12:10
14F:→ kandi: 更何況這點民事問題,扯不上正義,更扯不上好人壞人 03/07 12:13
15F:推 snack01: 打民事訴訟 03/08 07:51
16F:→ yenbean: 企業負責人名下無財產?? 還是可以找公司看看嗎 03/12 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