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inderella52 (cinderella***man)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想請問家人近兩年前發生車禍被求償
時間Tue Feb 21 18:12:13 2017
先附圖
http://imgur.com/a/9IqQp
剛剛問了媽媽狀況大約是
兩年前工作騎車回家跟人擦撞
當下想說都沒事就沒報警各自閃人
後來沒多久覺得太衰連機車都賣了
直到今天收到這個"代位求償"
是要跟我們求償?
還是我可以跟當初保險的保險公司求償?
或者我們有甚麼權利可以行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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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ilk7054: 天理昭彰 02/21 18:50
2F:噓 ivylove09: 沒遮受害人的姓名。 02/21 20:27
3F:噓 maniaque: 不錯了啦,你不知道你媽基本上要準備被抓去關了??? 02/21 20:45
4F:→ maniaque: 1.強制責任險只有保人身,換言之本案係有死傷肇事逃逸在 02/21 20:46
5F:→ maniaque: 換言之,警方可能沒有發現到,或者是保險公司沒有舉發 02/21 20:46
6F:→ tentaikanso: 這個通知的意思是,他們出險理賠給對方,接下來有可 02/21 20:50
7F:→ tentaikanso: 能要向令堂請求賠償,至於會不會被關...嗯,那又是另 02/21 20:51
8F:→ tentaikanso: 一個問題了。 02/21 20:51
※ 編輯: cinderella52 (111.184.73.133), 02/21/2017 21:00:00
抱歉當時我不在場 只能聽我媽描述再靠自己理解
我媽當初也有受傷但不知道對方傷的如何
2015/2/18 當天除夕 下班就趕著吃年夜飯就各自摸鼻子離開
有個疑問是當下說沒事各自離開的情況下
對方是假裝離開而沒離開並報警表示我方肇逃?
還是事後發生嚴重性傷害而報警??
不然中間怎麼都沒通知到案~直接寄這張求償索款單
※ 編輯: cinderella52 (111.184.73.133), 02/21/2017 21:10:52
9F:→ mm0107386: 趕緊請律師,幫忙談和解,過失的部分先和掉,肇逃法官 02/21 21:04
10F:→ mm0107386: 會審酌已補償對方有可能會給予最低刑度外加易科。 02/21 21:04
11F:→ mm0107386: 欸,不對....兩年前?!是我看錯嗎 02/21 21:05
12F:→ maniaque: 說真的,這案子體傷賠償金額很高,沒那麼簡單的輕傷 02/21 21:18
會是連帶計算到車損嗎?
※ 編輯: cinderella52 (111.184.73.133), 02/21/2017 22:27:24
13F:→ depravity: 2015/2/18 抱歉 您求償人家可以時效抗辯了 = = 02/21 22:28
d大是甚麼意思 對法律有點不懂~給個方向了拜託
※ 編輯: cinderella52 (111.184.73.133), 02/21/2017 22:33:08
14F:→ maniaque: 強制險只賠人參..... 02/21 22:30
15F:→ maniaque: 民視兩年 02/21 22:33
16F:→ depravity: 就是人家(對方和保險公司)都可以說 兩年到了我不用賠了 02/21 22:41
17F:→ milk7054: 因為是肇逃,對方無從知悉你媽身分,1年以上7年以下,非 02/21 23:20
18F:→ milk7054: 告訴乃論,追溯期為20年 02/21 23:20
19F:→ milk7054: 民事訴訟也是在知悉的前提下2年,所以刑民事訴訟不見得 02/21 23:24
20F:→ milk7054: 超過2年就不用負責 02/21 23:24
21F:→ milk7054: 對方只要咬死你媽撞完人就跑,無從知道你媽身份 02/21 23:26
22F:→ milk7054: 到時候地檢署還是會傳你媽 02/21 23:28
23F:→ milk7054: 更正,刑事追溯期是10年 02/21 23:31
24F:→ milk7054: 再更正,最重本刑超過3年(肇逃最高是7年),所以刑事可以 02/21 23:35
25F:→ milk7054: 追溯20年 02/21 23:35
26F:→ milk7054: 民事在侵權行為開始10年內("知悉"侵權行為才是2年內) 02/21 23:38
27F:推 ivylove09: 有遮推回來,不過令堂的描述似乎避重就輕,只是擦撞對 02/22 00:32
28F:→ ivylove09: 方卻傷到強制險可以請6萬7,而且多數人是車撞太嚴重才 02/22 00:32
29F:→ ivylove09: 賣掉,擦撞就維修後繼續騎,建議先找保險公司確認詳細 02/22 00:32
30F:→ ivylove09: 狀況再做打算。 02/22 00:32
31F:→ wallachia: 我撞到強制險賠了3x萬車還是繼續騎,你媽是怎麼撞到報 02/22 14:59
32F:→ wallachia: 銷的... 02/22 14:59
還能騎~沒報銷~是賣掉了
而且是朋友收1萬應該不是報銷價吧?
33F:→ mm0107386: 覺得這篇有點刻意的資訊不完整,原PO是否有隱匿某些事 02/22 17:21
34F:→ mm0107386: 情? 02/22 17:21
抱歉昨天的情況我沒說清楚~ 我下午5點下班回來幫我媽開信
他上班前有交代我了~但是他上班是下午4點到晚上12點
期間他並不在家~只能透過電話短暫了解情況
只是當初發生事情是在除夕我算是有印象~
但是不知道這封通知書是甚麼意思~在他還沒回來前先上網求助各位大大
現在瞭解了~和我上述講的並無差異~相互擦撞後離開並無報警
今天有找了單子上的產物保險聯絡人~但並沒有連絡上
抱歉沒說明清楚並感謝提供資訊的大大
之後有詳細後續在上來討教
※ 編輯: cinderella52 (111.184.73.133), 02/22/2017 23: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