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achCS (GakkiIsMyWife)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被告涉及多人可對單一人撤告嗎?
時間Tue Feb 21 07:35:42 2017
以下代po
事情是我留言被告妨害名譽,
現在還沒做筆錄,
偵查佐跟我說因為有另外兩個同時被告,
若要徹告的話要三個同時和解才能徹告,
但是,我問法律扶助的律師,
他跟我說若我跟原告簽和解書,
再簽撤回告訴狀的話,
那麼另外那兩個人就跟我沒關係了,
因為,並非同一時間留言,內容也不一樣,
且因為是匿名我們互相不認識,
不會串供啊,
如果和解好之後,
可以請偵查佐不要把我的案子送到偵查庭,
只送到其他兩人的案子過去,
之後我就不用再上偵查庭,
若傳我過去也可以寄撤告狀過去,
是這樣嗎?
先謝謝大家了
感謝!
希望能有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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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depravity: 沒犯意聯絡是各自獨立的CASE 02/21 08:17
2F:→ TeachCS: 所以有機會和原告和解然後警察不要送案子到偵查庭嗎? 02/21 08:26
3F:→ a9301040: 你跟原告去調解委員會和解,全部願望一次滿足 02/21 08:38
4F:→ TeachCS: 真的嗎?感覺就是他只聽偵查佐的話,我是怕若和解了但案 02/21 08:43
5F:→ TeachCS: 子還是送上去那不是白和解了嗎? 02/21 08:43
6F:→ TeachCS: 真的感謝兩位的回答 02/21 08:43
7F:推 jaannddyy: 你要是真的和解了 送上去檢察官也是不起訴或緩起訴啊 02/21 11:20
8F:→ jaannddyy: 不過就是多跑幾次法院這樣 02/21 11:20
9F:→ jaannddyy: 不會讓你有白白和解這種事,當然最好就是有 撤回告訴 02/21 11:22
10F:→ jaannddyy: 狀 這樣就在程序就結束了 02/21 11:22
11F:→ TeachCS: 怕因為其他兩個不和解 導致我和解了還是被起訴 02/21 11:44
12F:→ TeachCS: 有沒有可能給檢察官徹告狀還是被起訴啊? 02/21 16:23
13F:→ kandi: 不會 02/21 17:15
14F:→ TeachCS: 想請問最後一個問題 02/21 17:21
15F:→ TeachCS: 撤回告訴狀是一人一份嗎?還是只有原告有?若只有原告有, 02/21 17:24
16F:→ TeachCS: 若他沒給檢察官,那我不久吃虧了嗎? 02/21 17:24
17F:→ kandi: 你有和解書不是嗎? 02/21 17:25
18F:→ TeachCS: 有和解書不是還是可以提告嗎(若有誤解不好意思? 02/21 17:45
19F:→ tentaikanso: 和解書是民事契約,刑事要遞撤回告訴狀才有效,你的 02/21 17:52
20F:→ tentaikanso: 理解沒錯。 02/21 17:52
21F:→ tentaikanso: 最保險的方式,就是跟對方談好和解條件後,約在分局 02/21 17:53
22F:→ tentaikanso: 當著偵查佐的面一手交錢一手簽和解書&撤回告訴狀 02/21 17:53
23F:→ tentaikanso: 然後撤回告訴狀正本給警方,你留影本。 02/21 17:54
24F:→ tentaikanso: 和解書則是一式兩份,雙方各自保留一份。 02/21 17:54
25F:→ TeachCS: 感謝 t大詳細的解答 太感謝了 02/21 18:18
26F:→ TeachCS: 可以到警局和解嗎?有些人說警局不能和解 警察不想當公證 02/21 18:20
27F:→ TeachCS: 人? 02/21 18:20
28F:→ tentaikanso: 到分局要找承辦的偵查佐,不是隨便抓個警官,聽到你 02/21 18:46
29F:→ tentaikanso: 們要遞撤回告訴狀應該不大會拒絕。 02/21 18:47
30F:→ tentaikanso: 不過要先跟對方談好,別到現場還要吵...警察應該是不 02/21 18:47
31F:→ tentaikanso: 想當和事佬,他們的立場也不允許。 02/21 18:48
32F:→ TeachCS: t大,調解委員會可以幫忙送撤告狀嗎? 02/21 19:26
33F:→ TeachCS: 因為怕警局寫的和解書有疑慮,警察可能也不會幫忙寫和解 02/21 19:26
34F:→ TeachCS: 書? 02/21 19:26
35F:→ tentaikanso: 去調解委員會調解成立後,拿調解書給法院核定,核定 02/21 20:18
36F:→ tentaikanso: 後就有撤回告訴的法律效果。 02/21 20:19
37F:→ tentaikanso: 如果雙方都有意和解,速度是會很快,但卷證還是有可 02/21 20:20
38F:→ tentaikanso: 能會到檢方那邊,等到調解書核定後檢方再不起訴處分 02/21 20:21
39F:→ TeachCS: 請問t大,調解書雙方各留影本謄本一份,事後就不用擔心他 02/21 21:24
40F:→ TeachCS: 會再提告了嗎? 02/21 21:24
41F:→ a9301040: 調解委員會的才有這種效力,所以才跟你說去那裡和解比 02/21 21:33
42F:→ a9301040: 較好;簡言之,調解成立消滅過去民刑事關係 02/21 21:33
43F:→ tentaikanso: 調解委員會調解成立→調解書送法院核定→核定通過 02/21 21:36
44F:→ tentaikanso: 這樣就不用擔心對方告。 02/21 21:36
45F:→ tentaikanso: 差別在時間跟速度,如果真的都談好,約分局和解而且 02/21 21:37
46F:→ tentaikanso: 有完整的和解書與撤回告訴狀,事情可能在分局就結束 02/21 21:38
47F:→ tentaikanso: 但對方反悔再告不是沒有可能,雖然會再被檢方打臉 02/21 21:38
48F:→ tentaikanso: 而跑調解委員會就比較花時間,而且要多跑委員會跟法 02/21 21:39
49F:→ tentaikanso: 院,但優點是效力比較強。 02/21 21:39
50F:→ TeachCS: 真的太謝謝版上各位的解答了 謝謝 02/21 22:12
51F:推 jaannddyy: 檢方對這種和解了還要提告的真的會抓狂喔 02/21 22:26
52F:→ TeachCS: 今早打給偵查佐,他說他不能當公證人,要請我們另外找人 02/22 09:15
53F:→ TeachCS: 公證,沒有公證人對我這個和解書有什麼影響嗎?效力變弱? 02/22 09:15
54F:→ TeachCS: 沒有公證人 雙方一起去法院公證或找民間公證人一樣有效力 02/22 10:28
55F:→ TeachCS: 嗎? 02/22 10:28
56F:推 jaannddyy: 我的理解 除了法律規定必需公證項目,其餘皆不必要, 02/22 11:56
57F:→ jaannddyy: 也不影響效力,白紙黑字簽名寫清楚就好 02/22 11:56
58F:→ tentaikanso: 你本來就不是要找偵查佐公證啊… 02/22 14:18
59F:→ tentaikanso: 只是在分局那邊和解,有警方在場比較不怕有人亂來而 02/22 14:18
60F:→ tentaikanso: 已。 02/22 14:18
61F:→ tentaikanso: 但都被拒絕了,還是去申請調解,跟對方在調解委員會 02/22 14:18
62F:→ tentaikanso: 解決吧 02/22 14:18
63F:→ TeachCS: 我這個案子 沒有特別需要公證的地方嗎? 02/22 15:51
64F:→ tentaikanso: 沒有。 02/22 16:49
65F:→ a9301040: 不是說找調解委員會了?不知道你在糾結啥?只有調解委 02/22 18:27
66F:→ a9301040: 員會有權利做這件事,不然你就上法院和解 02/22 18:27
67F:→ TeachCS: a大,因為想要快點結束(調解委員會說現在排到3月底了,怕 02/22 18:54
68F:→ TeachCS: 會來不及),想先試試和解,不行再進行調解QQ 02/22 18:54
69F:→ TeachCS: 抱歉QQ 02/22 18:55
70F:→ TeachCS: 我太緊張了 02/22 19:03
※ 編輯: TeachCS (219.81.225.150), 03/03/2017 08:26:11
※ 編輯: TeachCS (180.217.223.22), 04/23/2017 10:4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