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ders13 (羅伊)
看板LAW
標題[請益] 車禍和解問題
時間Mon Feb 20 23:49:14 2017
各位版友好
日前出了車禍
對方機車,騎士受傷手腳挫傷,
我方汽車有車損,人沒事
我方有保丙式車險及第三人責任險等
故車禍當下有報警並協助驗傷
修車辦理出險
初判分析表下來,為我方100%肇責
想和對方談和解,對方表示要完整就醫後再談
等到事發5個多月,要求談和解
開口要求車損,就診,休養時薪資,精神賠償,等等合計30萬
我的保險公司表示可以阿薩利的合計支付20萬
再拉扯及僵持一段過程後
若不和解對方表示當天就要提告
最後對方同意以25萬和解(我的保險公司出20萬,我個人再賠償對方5萬)
.....................end
請問各位版友...這樣的結果是否屬於合理????
(就我的觀點來講,雖然對方沒有傷得嚴重,有想撈一筆的感覺,
但是因為我的錯,為肇事主因,在我可以負擔的範圍內,避免留下刑事訴訟的紀錄
也省去之後訴訟跑法院的麻煩,還是願意賠償這5萬)
(但是有個癥結點不太明白,就是我有第三責任險,也在保額範圍內,為什麼保險沒有
辦法支付全部30萬??? 仍然須自費賠償對方的5萬,
這部分是可以向保險公司看功力凹的嗎????)
有錯請指證,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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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aniaque: 1.談判技巧 02/20 23:50
2F:→ maniaque: 2.是我的話,我會在和解書上寫上一點 02/20 23:50
3F:→ maniaque: 如休養薪資受有勞保或雇主等給付者,則權利歸屬甲方(你) 02/20 23:51
4F:→ maniaque: 您也沒寫對方傷的怎樣,好歹有診斷書吧 02/20 23:51
5F:→ maniaque: 至於保險? 理賠就是公司虧錢,懂嗎??? 02/20 23:52
6F:→ maniaque: 保險公司大可雙手一攤,說..那就等對方告吧,判多少都賠 02/20 23:53
7F:→ maniaque: 希望保險公司這樣子嗎? 02/20 23:53
8F:推 milk7054: 手腳挫傷有嚴重跟輕微差別 02/21 00:21
11F:→ milk7054: 精神賠償會看雙方學經歷、總所得、收入等財力綜合考量 02/21 00:25
12F:→ milk7054: 還有受害者的受傷及痛苦程度 02/21 00:26
13F:→ milk7054: 假如是清貧低收入戶,賠償金額大概幾千或1~2萬左右 02/21 00:28
14F:→ milk7054: 工作損失,也要看他的月收,跟受傷跟工作受損因果關係 02/21 00:33
15F:→ milk7054: 完整就醫5個月,看來傷勢也不輕 02/21 00:39
16F:→ iscu: 保額範圍內保險公司當然是全賠 不過不是任對方要求 要法院判 02/21 06:50
17F:→ iscu: 想要保險公司多出錢 那單據就要齊全一點才有機會 02/21 06:52
18F:→ iscu: 不然就是找關係了...金管會 立委什麼的 02/21 06:53
19F:→ wallachia: 用金管會很有用,會換經理跟傷者談。 02/21 1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