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nana321 ()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警察勤務區家戶訪查辦法
時間Sun Jan 22 15:26:19 2017
之前有刑事案件,但以獲得不起訴(公共危險),可是管區以查戶口名義要找我。可以申訴
嗎
只有前案紀錄,並無前科紀錄
翻了資料查戶口不是警察職責,警察只能依照警察勤務區家戶訪查辦法執行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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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1.113.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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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anana321 (223.141.113.242), 01/22/2017 15:27:36
1F:推 a9301040: 直接拒絕,警察不能怎樣;然後警察這麼喜歡來可以請他設01/22 15:34
2F:→ a9301040: 點,時間到來門口簽到QQ跟處罰差不多01/22 15:34
我媽被他騙了,因為我去上班,來我家說要找我,我媽問要幹嘛,他說之前案子,我媽說
啥案子他又不說,然後他就走了,去找上次的另外一個被告,也是說上次的案子,只是有
另外一個被告戶籍不在者,可是居住所在者,警察確沒找他。
我有跟我媽說,現在沒查戶口這東西,下次再來直接拒絕,可是我怕他威嚇我媽。
所以先問問是否可以拒絕,如果下次再來找督察室
※ 編輯: banana321 (223.141.113.242), 01/22/2017 15:39:36
3F:→ a9301040: 不過,有時候他們也是有苦難言,都是檢舉來檢舉去 01/22 15:35
所以我比較好奇,是不是所有的刑案不管有無起訴,他們都要來關心一下
※ 編輯: banana321 (223.141.113.242), 01/22/2017 15:40:50
※ 編輯: banana321 (223.141.113.242), 01/22/2017 15:41:54
4F:推 mm0107386: 不起訴幹嘛找你?而且清查戶口跟這件事有什麼關係?01/22 15:41
5F:→ mm0107386: 警察是因為這件事情找你還是?01/22 15:41
我媽轉述的,而且他有找另外一個被告
※ 編輯: banana321 (223.141.113.242), 01/22/2017 15:43:00
6F:→ a9301040: 就下次拒絕囉,這種是軟性關懷,其實也沒差01/22 15:45
好,謝謝,如果有任何犯罪請按照正常程序來,不要騷擾我的家人。
因為我們家隔壁警察是常常來關懷他,所以我是覺得我怎了.....
※ 編輯: banana321 (223.141.113.242), 01/22/2017 15:47:26
7F:→ a9301040: 哀,你就拒絕,他們有苦難言,沒人想更多工作QQ鴿子也是 01/22 15:50
8F:噓 samnpc: 查戶口是過去的名詞,但查訪轄區的民眾本來就是警察的職責 01/22 21:08
9F:→ samnpc: ,被警察查戶口就要申訴,此地無銀三百兩吧。 01/22 21:08
沒事來查啥戶口,左右不查,只查我,不是找麻煩嗎
※ 編輯: banana321 (111.83.21.229), 01/22/2017 21:56:06
10F:噓 darkMood: 你帥你美啊01/22 22:17
謝謝哦
※ 編輯: banana321 (111.83.21.229), 01/22/2017 22:48:07
11F:推 panxchan1118: 你可以不放他進來啊,又沒法律依據01/22 23:09
12F:噓 drw6sd6r: 這又沒強制力...有這麼嚴重?拒絕就好了沒那麼難吧 01/23 01:16
13F:→ banana321: 哦01/23 08:16
14F:推 maniaque: 給原PO,對於自己曾經犯下的過錯,請謙卑以對01/23 11:01
15F:→ maniaque: 警察來,是他的職責,犯不著去抗拒01/23 11:01
16F:→ maniaque: 時間來證明你,等查久了確定你ok ,大概就會解列管了 01/23 11:01
17F:→ maniaque: 你擔心什麼? 去想想,今天可能是檢察官放你一馬 01/23 11:02
18F:→ maniaque: 但在第一線警察眼中,可不見得,有時候只是舉證不足01/23 11:03
19F:→ maniaque: 檢察官認為警方給的證據不夠支持把你起訴,懂嗎???01/23 11:03
我的案子本來就不可能會起訴,所以不會是警方給的證據足不足問題,如果大家隨便告刑
事,先排除誣告問題,都要遭受警察列管不是很奇怪嗎?有些案件明明是民事,對方確要
告刑事,這樣不是很無辜嗎,當然我知道犯錯要謙卑
※ 編輯: banana321 (111.83.21.229), 01/23/2017 12:03:01
20F:推 a9301040: 不過他真的還蠻無辜的,但他案子一直有看到,應該是自己01/23 20:27
21F:→ a9301040: 弄,現在有些法令比我熟QQ 01/23 20:27
22F:噓 S522: 1.「查戶口」只是一個習慣說詞,其實就是勤區查察,目前是警 01/23 23:10
23F:→ S522: 察的法定勤務之一。 第二、只要有前科就會被先暫時列管,內 01/23 23:11
24F:→ S522: 部資料未必會註記不起訴的裁定。01/23 23:12
25F:→ S522: 我其實我是建議你趕快去督察室申訴,最好鬧越大越好,到時候01/23 23:13
26F:→ S522: 你就知道因為誣告罪而被列管是什麼感覺。 01/23 23:14
你知道前科紀錄跟前案紀錄不一樣嗎,而且警察pda應該更新我的紀錄了吧
※ 編輯: banana321 (111.82.83.218), 01/23/2017 23:36:58
※ 編輯: banana321 (111.82.83.218), 01/24/2017 08:13:12
27F:→ banana321: 我大概知道因為被列為刑事起訴就要開始列管,不起訴要 02/25 09:07
28F:→ banana321: 馬上解除列管,我想是資料沒更新 02/25 09:07
29F:→ banana321: 上面更正為刑事移送開始 02/25 09:07
30F:→ banana321: 今天警察又來了,請問要列管多久 10/05 2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