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teor007 (meteor007)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還沒看過合約就有的合約糾紛
時間Fri Jan 20 16:46:31 2017
我的情況標題有點難下,抱歉..
事情是這樣的,我照時間序條列入下
1.雙方討論說有一份工作要簽約
2.對方說簽約我需要付一筆錢(算是合作關係),細節我還不明確知道,
因為還沒看到合約,對方說合約還在擬定,會再討論細節
3.我用email回覆說我願意付費,並隔天當面提供我的信用卡號碼,
請注意"此時我還沒看過合約",對方也還沒提供
4.我隔天反悔,決定不簽約了
5.我發現對方在"情境3"的當天已經刷我的卡並已認證通過了,我無法單方面取消費用
我詢問對方為何在未告知我的情況就刷卡付費,並且合約都還沒有簽署,
事實上我到目前都還沒看過合約,我請對方寄的影本到目前都還沒收到
對方回答說我的email已經有同意,故當天就付款了..
我查了一下email確實可以當作合約證明,也有法律效力(即使口頭也是有)
但是爭議點在於,雖然我用email同意,但是我根本還沒看到合約,
而且我當時的意思是我願意接這份工作,但是當然也是要看到合約並簽屬,
不然哪有先同意再說,不管合約長怎樣?..又不是傻傻的(球來就打?)
並且email裡完全沒有提到合約細節,只是我單方面的同意當天(情境2)的口頭討論
請問各位,在未看過合約前就email說同意的話,這份email也算有法律效力嗎?
我個人認知是沒有啦..
唉...對方為什麼要急著刷這筆錢..不然就甚麼事都沒有了= =
感謝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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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tentaikanso: 只要你成年且對方沒有故意誤導的情形下,無論口頭或 01/20 17:11
2F:→ tentaikanso: 書面的同意都有法律效力。最好問清楚那筆錢的用途。 01/20 17:12
3F:→ meteor007: 這種情況下仍然算是同意嗎@@ 01/20 17:16
4F:→ tentaikanso: 具體要看你的Email的文意,但你都表明願意付款還提供 01/20 17:38
5F:→ tentaikanso: 卡號,很難說是不同意吧... 01/20 17:38
6F:→ meteor007: 我知道你說的有理,只是我糾結在"還不知道合約"的情況 01/20 17:43
7F:→ meteor007: 不然萬一明天擬出一份很不合理的合約難道我也只能吞了? 01/20 17:44
8F:→ meteor007: 感謝,看來我要諮詢律師了~ 01/20 17:45
9F:→ meteor007: 現在還沒撕破臉。只是我先想到最壞的情況= = 01/20 17:45
10F:→ maniaque: 法官會說:看你需求孔急,合約長怎樣都不計較 01/20 18:54
11F:→ maniaque: 那我怎判? 當然是判你輸啊,阿謀哩?(想像劇) 01/20 18:54
12F:→ maniaque: 既然都自認是 "反悔" 那就要 付出代價 01/20 18:55
13F:→ maniaque: 原PO成年人了吧? 社會人了吧? 01/20 18:55
14F:→ maniaque: 人家有用詐術嗎? 有找你去南寧投資嗎? 沒有吧~~~ 01/20 18:55
15F:→ meteor007: 我不認為對方有意要欺詐,我也確實反悔了 01/20 19:01
16F:→ meteor007: 但是根本不會料想到合約都還沒看到就要付錢這種事吧.. 01/20 19:02
17F:→ meteor007: 合約都還給對方就急著刷這筆錢也說不過去阿 01/20 19:04
18F:→ meteor007: 想到另一點可以補充的,我根本不知道對方當天就要付錢 01/20 19:26
19F:→ meteor007: 不知道這樣的說法會不會更有力點@@ 01/20 19:27
20F:→ depravity: 前面有篇剛自己刪除的說兩天付拖到封鎖人家LINE被告詐 01/20 21:34
21F:→ depravity: 欺,可以看出為何收錢要快了 XD 01/20 21:34
22F:→ depravity: 妳跟他講的卡號當下能刷不表示過幾小時幾天後還能刷 01/20 21:35
23F:→ depravity: 當然要趁能刷快刷 = = 01/20 21:35
24F:→ depravity: 沒有付帳的意思給卡號,妳覺得有法官信妳? 01/20 21:36
25F:→ depravity: 妳是要跟法官說不好意思我就是這麼凱還是當法官凱子? 01/20 21:37
26F:→ tentaikanso: 你已經寄email表示同意,又當面給卡號,要說服其他人 01/20 22:40
27F:→ tentaikanso: 說你沒有給付金錢的意思,滿困難的,除非你能證明有 01/20 22:41
28F:→ tentaikanso: 明確表示「看到合約才付款」。去找信賴的法律諮詢吧 01/20 22:42
29F:→ depravity: 最後妳也證明了一個要趕快把錢刷走的理由 不然妳會後悔 01/20 22:43
30F:→ tentaikanso: ,如果金額夠大,也可以考慮委任律師。 01/20 22:43
31F:→ depravity: 卡一剪 她要錢就困難了 XD 01/20 22:43
32F:→ maniaque: 已經走完刷卡程序,銀行依約就是要付錢給商家 01/20 2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