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DPENG5566 (Wen)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家事收養出庭問題
時間Mon Jan 16 14:41:33 2017
各位先進好,不好意思第一次發問..如有不周還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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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背景如下:
是這樣的我親戚是三四年前跟她老公離婚,
雙方在離婚協議書中約明由她老公任雙方子女的親權人,
但她這兩天突然收到地方法院家事庭的通知書通知他要出庭,
事由是收養,並列我親戚為「關係人」,應該是我親戚前夫的
現任配偶要收養雙方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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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親戚想要請教的是:
1、因為我親戚很怕出庭會講錯話或講不好,我親戚可以請律師去嗎?
或至少由律師陪同出庭?
2、如果在對方收養程序上有反對意見,並有理由的話,我親戚這邊可否
用書狀的方式向法院這邊陳報?
3、請問這個程序正常要花多久時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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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aniaque: 就...同意收養,放棄親權,結案 01/16 14:43
2F:→ maniaque: 又不是要爭權,放棄還要講什麼呢??? ^_^ 01/16 14:43
因為我們是不想同意的,我知道同意的只要當場做成筆錄就好
※ 編輯: EDPENG5566 (36.234.166.171), 01/16/2017 15:11:46
3F:→ maniaque: 那麼,這三四年來,有無探視過子女的要求??? 01/16 15:25
有的哦,我親戚那份離婚協議書中也約明我這邊有會面交往權,
但因為對方那邊一直阻止,所以在行使上遭遇很多困難
※ 編輯: EDPENG5566 (36.234.166.171), 01/16/2017 15:34:59
4F:→ maniaque: 那.....找訴訟代理人或輔佐人幫忙 01/16 15:35
我現在就是想詢問說我妹這次開庭可不可以請律師去或至少由律師陪同哦
※ 編輯: EDPENG5566 (36.234.166.171), 01/16/2017 15:38:43
5F:→ sindyevil: 你可以直接表示拒絕對方現任配偶收養,不用理由. 01/16 17:15
6F:→ alawyer: 當然可以找律師去,甚至可以考慮有無把監護權拿回來的空 01/16 18:39
7F:→ alawyer: 間。 01/16 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