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ni518 (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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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問題] 民事上訴撤回之裁判費
時間Thu Jan 12 20:29:45 2017
如題
因家人不服一審分割共有物判決,提起上訴
原先以為裁判費是以上訴人之比例計算,但法院裁定是要以原告利益為主。
家人持分很低,也不夠錢可以繳納裁判費。其他共有人雖然覺得不服裁判,
但也不願意先墊付裁判費....
想問如果因為湊不到錢要撤回上訴,這樣可以退回已繳上訴費的三分之二嗎?
還是會因沒有繳清全額,都不退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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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altlake: 先去告訴其他共有人 不交錢就沒訴訟 大家看著辦 01/12 20:56
2F:→ scott2009: 去借錢走完流程 裁判費用要以共有人持份去均攤 01/13 08:07
3F:→ saltlake: 樓上是建議之後共有人不攤就再發支付命令催之? 還是這 01/13 10:12
4F:→ saltlake: 流程可以合併在一個訴訟解決? 01/13 10:13
5F:推 scott2009: 不用支付命令 判決上面就會有了看一下末段 01/13 10:45
6F:→ scott2009: 當然共有人不給也是需要去強執的 有土地強執都不是問題 01/13 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