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ce (你只能到此為止)
看板LAW
標題Re: [問題] 肇事逃逸問題
時間Tue Jan 10 00:07:50 2017
※ 引述《b0102 (小林眼睛)》之銘言:
: 以下為設想情境:
: =======================================================
: 某甲上個禮拜騎腳踏車外出,
: 於道路上因沒注意到前車狀況,
: 且未注意前車距離,恰此時交通號誌轉紅燈,
: 因而煞車不及追撞上去前車之保險桿部分。
: 某甲立即表示歉意,但駕駛未下車查看,
: 僅口頭告訴某甲沒關係,有無受傷等話語。
: 某甲也在交通號誌轉綠後逕行離去。
: ========================================================
: 請問:
: 1#某甲事後可能被追究責任嗎?
: 2#如果駕駛報警,某甲可能有肇事逃逸之嫌疑嗎?
以上文章真實案例發生在家人身上
只是狀況換成我家人被腳踏車撞
當下覺得對方是小孩就說沒關係
對方也騎腳踏車離開
沒想到小孩父母帶小孩驗傷同時報案說我們肇逃
又因肇逃是公訴罪
就算合解也沒有用
最後法院判肇逃發三萬多加上吊銷駕照三年不得再考
偉哉中華民國法律
上文中撞人的腳踏車某甲非但沒罪
還可以告人肇逃
真是超屌的
家人平受無妄之災
心中充滿怨恨卻無能為力
人生在世只能看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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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ailungsheng: 但他要證明被你家人撞啊0.0? 01/10 00:10
2F:→ Lailungsheng: 新聞常看到被強姦.最後被告誣告也蠻多的. 01/10 00:11
3F:→ face: 有監視器畫面,雙方都在移動 01/10 00:11
4F:→ face: 但對方從後方撞上來 01/10 00:12
5F:→ Lailungsheng: 關鍵部份?兩車相撞的畫面要有吧? 01/10 00:13
6F:噓 yesohya: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有寫要怎麼處理 有駕照不照做 01/10 00:13
7F:→ Lailungsheng: 那你們有考慮提告嗎?又不是先告先贏.畫面有了就告 01/10 00:14
8F:→ yesohya: 這駕照還回去也是應該的 本來就不是合格的駕駛人 = = 01/10 00:14
9F:→ face: 剛好在路口有拍到,重點對方好好的騎走我方算肇逃@@ 01/10 00:14
10F:→ yesohya: 單方肇事也是可以雙方都逃逸的 XD 01/10 00:15
11F:→ face: 我方被撞好心說沒關係..難道要報案?對方是小孩啊 01/10 00:16
12F:→ face: 有點不知道該怎麼做...以後被腳踏車撞也要報案? 01/10 00:18
13F:→ face: 我們車也沒事啊,總覺得肇逃法有討論空間 01/10 00:19
14F:推 Lailungsheng: 等等...為什麼騎腳踏車要駕照? 01/10 00:19
15F:→ Lailungsheng: 喔~你們騎車.瞭解 01/10 00:19
16F:→ face: 其實已定案,反正小錢加不能開車,只是心情很差 01/10 00:20
17F:→ face: 我們是開車,對方騎腳踏車,我們不能告腳踏車肇逃 01/10 00:21
18F:噓 justicesword: 不依法處置,要怪誰? 01/10 00:21
19F:→ face: 這就不合理,誰說腳踏車不會撞人後逃跑? 01/10 00:22
20F:→ face: 我們也是好心啊~想說自己車沒事就好 01/10 00:24
21F:→ yesohya: 可以逃逸啊 只是刑法不罰"非動力" XD 01/10 00:25
22F:→ yesohya: 自己不貪圖一時方便有照規定做不就沒事了 01/10 00:27
23F:→ yesohya: 怎不檢討自己"不守法" ? 01/10 00:27
24F:→ face: 所以我們報案不會被受理也沒有記錄,依然等著被肇逃 01/10 00:27
25F:→ face: 所以無論如何還是先報案,唉!反正是木已成舟 01/10 00:29
26F:→ yesohya: 沒刑案和沒交通事故是兩回事 = = 01/10 00:38
27F:噓 T50: 不一定要報警。你直接送對方去醫院或是留下聯繫都不會成立 01/10 03:30
28F:→ face: 感謝,原來是這樣,看來先下車,互留電話才是 01/10 07:28
29F:→ face: 不過這裡有一個盲點,對方自己騎車跑掉,無法連絡他 01/10 07:58
30F:推 milk7054: 互留連絡方式,萬一對方喇叭說沒有你的電話 01/10 08:52
31F:→ milk7054: 你說你有對方電話,對方也可以賴你是看到來電顯示才知道 01/10 08:53
32F:→ milk7054: 最好方式只有協議書上簽名 01/10 08:54
33F:→ milk7054: 反正發生爭執最好方式就是叫對方簽名 01/10 08:58
34F:→ milk7054: 麻煩的是對方是限制行為能力人,對方家長也可以賴 01/10 09:20
35F:→ milk7054: 所以你只能選擇待在原地叫警察或者主動聯絡家長 01/10 09:22
36F:→ mm0107386: 誰發生車禍還會想到要先叫對方簽名.... 01/10 09:46
37F:→ milk7054: 自保的方法,看你要不要做而已 01/10 09:47
38F:→ milk7054: 上法院就看文字,但是叫小孩子簽名沒用^^ 01/10 09:48
39F:→ mm0107386: M大你這自保方式好不人性阿,誰發生車禍還會跟對方接 01/10 10:01
40F:→ mm0107386: 觸談判的 01/10 10:01
41F:→ mm0107386: 錄影錄音留聯絡方式不就得了 01/10 10:01
42F:→ milk7054: 法理情還是情理法? 01/10 10:02
43F:→ milk7054: 錄影可以啊 01/10 10:03
44F:→ mm0107386: 重點是你取證的方式太怪了 01/10 10:03
45F:→ milk7054: 哪裡奇怪,只要我能全身而退就好 01/10 10:03
46F:→ mm0107386: 誰會隨時準備協議書在車上阿XDDD 01/10 10:04
47F:→ milk7054: 手寫就好,又沒有規定格式XD 01/10 10:04
48F:→ milk7054: 仁慈就是對自己殘忍 01/10 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