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navivi (我是搖滾媽咪)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員工肇事逃逸後離職能先壓住薪水嗎?
時間Fri Jan 6 11:24:33 2017
我們公司有位員工開公司車撞到東西無查看與報警就直接開離現場
後來對方調監視器發現是那位司機撞到,才把他叫回現場做筆錄
12月發生這事情後這位司機就說要做到月底
一開始我們以為只要賠1萬3左右就沒通知保險公司
因為一般來說這種是公司跟司機對半修理費
但算薪水時打去對方公司確認,原來老闆耳背把13萬聽成1萬3
這金額可不是開玩笑,趕快就請保險公司處理
(不過因為這樣算肇事逃逸,有點擔心保險公司不賠)
今天就要發薪水了,但感覺就算保險理賠了金額也不會太多,司機的薪水應該都不夠付
他需要分擔的那一半維修費
好~我的問題是
不知道能不能先押著他的薪水,等理賠金額出來再決定
雖然司機離職前有說薪水規薪水,賠償規賠償不能扣押壓薪水
但這司機工作7個月來不知道多少次撞到東西都直接就跑還不通報
所以我對他把薪水拿走還會回來付賠償這件是有相當大的疑慮
之前有司機也是因為賠償金額太大.我們使用分期扣他的薪水
但這司機已經離職了.我們無法讓他分期攤還
所以公司就要冒著吞下這筆13萬維修費的風險給他領
還是能先押著他的薪水等保險公司理賠出來
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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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aniaque: 就先扣著,等勞工告 01/06 11:31
2F:→ maniaque: 也可以直接反問勞工,你打算拿什麼賠? 01/06 11:33
3F:→ maniaque: 讓他到勞資協調會跟協調單位解釋 01/06 11:33
4F:→ maniaque: 不然看要不要提存 01/06 11:34
5F:→ maniaque: 然後直接提告 01/06 11:34
6F:→ maniaque: 而且是全額提告,而非半價 01/06 11:34
7F:→ maniaque: 倫理歸倫理,但上法庭就是誰弄壞誰負責 01/06 11:35
司機有說如果不給他領要壓住薪水就要到勞工局告我們
※ 編輯: tinavivi (59.120.118.191), 01/06/2017 11:36:39
8F:推 poeoe: 勞基法26條看看就知道能不能扣了 01/06 11:36
26條內文好像不能扣...所以意思這13萬就有可能公司需要自行吞下了
都沒有特別條例,這樣對老闆好不利啊 > < 撞壞東西離職就能拍拍屁股走人
還不用賠錢
※ 編輯: tinavivi (59.120.118.191), 01/06/2017 11:40:19
9F:→ jimmy8069: 寄支付命令給法院, 然後再假扣押他的薪轉帳戶 01/06 11:40
10F:→ jimmy8069: 支付命令和假扣押都同步申請 01/06 11:41
11F:推 poeoe: 開公司請法顧是基本的 照這樣扣最低罰九萬起跳 01/06 11:43
12F:→ maniaque: 你家真的不找法律專人來保全權利? 01/06 11:49
13F:→ maniaque: 程序跑快一點,直接民事支付命令先行 01/06 11:49
14F:→ maniaque: 同時也把薪水提存到法院去 01/06 11:50
15F:→ maniaque: 還需要等對方跟你們談? 01/06 11:50
16F:→ maniaque: 就照上面講的,債權確立,你就可以扣了帳戶 01/06 11:51
17F:→ maniaque: 記得,扣全額,什麼業界公司員工各賠一半,法律沒這條 01/06 11:51
18F:→ jimmy8069: m大這有可能直接走到強制執行嗎? 01/06 11:53
19F:推 poeoe: 確認一下有沒有其他違反勞基法的問題 不然鬧翻就被罰到死 01/06 11:54
我們是小公司,也需要請法顧嗎?
而且我們是領現,沒有帳號可以扣押
※ 編輯: tinavivi (59.120.118.191), 01/06/2017 12:08:12
20F:推 m16ichaelkb: 肇事逃逸要致人死傷喔~~撞到東西不是 01/06 12:07
21F:推 ultratimes: 撞到東西也算,你看姜正浩撞到東西還不是要吃肇逃 01/06 12:11
22F:推 love110257: 刑法肇逃是有人死傷才算。如果無人傷亡那種,頂多行 01/06 12:24
23F:→ love110257: 政罰而已 01/06 12:24
24F:→ jimmy8069: 沒有帳號可以扣押, 但有對方身份證住址吧, 去查對方房 01/06 12:43
25F:→ jimmy8069: 子是誰的, 去調二類謄本 01/06 12:43
26F:推 scott2009: 需要員工開車去做事,這種顧主責任險不能少 01/06 13:43
27F:→ m16ichaelkb: 姜正皓哈哈XD 01/06 13:48
28F:→ sindyevil: 商務案件喔 請找律師了解囉 01/06 13:59
29F:噓 mm0107386: U大師新見解:撞到東西也算肇事逃逸喔。 01/06 14:06
30F:→ mm0107386: 不是想噓您,是您的突破性見解實在太曲高和寡惹~ 01/06 14:07
物品被司機撞到傷亡,無法使用.它也是會痛的啊~~~(擦淚)
這件事下午我們一直催保險公司快速幫我們解決看是要裡賠多少
後來我們公司要付4萬塊的自付額.最後跟司機一人付二萬解決了
謝謝大家的回答
※ 編輯: tinavivi (59.120.118.191), 01/06/2017 17:35:55
31F:→ Beijingman: 優質大師不意外 01/06 17:33
32F:→ tentaikanso: 姜正浩XDDDD 01/06 19:46
33F:→ neoa01: 看U大的文蠻舒壓的(誤) 01/07 04:20
34F:→ CKExpress: 原來姜正浩是在台灣肇逃 01/08 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