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ST2000 (BMW 428i)
看板LAW
標題請問關於抓姦~~"妨害秘密罪"
時間Sun Dec 18 17:45:11 2016
第 315-1 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
體隱私部位者。
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
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請問懂法律的專業人士,如果某甲懷疑妻子外遇,跟蹤跟拍妻子並且
(1) 趁妻子和姦夫外出時潛入旅館房內安裝針孔攝影
(2)趁妻子和姦夫退房時淺入房內取得保險套等證據
這樣會(1)觸犯妨害秘密罪嗎?(2)取得證據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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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ove110257: 當然違法啊,你只能找警察 12/18 18:44
2F:→ love110257: 實務上要構成通姦,很難啦 12/18 18:46
3F:→ justicesword: 1.實務上對於無故的認定不一致,所以不一定會成立31 12/18 18:59
4F:→ justicesword: 5-1。 12/18 18:59
5F:→ justicesword: 2.私人無違法取證。 12/18 1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