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harma (達)
看板LAW
標題[問題] 王又曾無法跨海逮捕
時間Sat Dec 10 23:39:56 2016
已故的王又曾
生前在美國好像也沒隱藏蹤跡
沒辦法逮捕回台
是因為美國和台灣少了什麼司法合作協議嗎?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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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Kyosuke: 刑事權是主權的一種,本來就不能跨國逮捕,那是侵犯主權 12/10 23:58
2F:→ KKyosuke: 的行為。所謂引渡或是針對重大案件的刑事互助,都是要 12/10 23:58
3F:→ KKyosuke: 兩國協商才有的… 12/10 23:58
4F:→ yesohya: 經濟犯對逃亡地來說大都是大消費者哪有送出門的道理 XD 12/11 01:48
5F:推 TheMidnight: 引渡 12/11 08:20
中國會阻擋台美的犯罪偵查合作嗎?
※ 編輯: dharma (210.65.89.53), 12/13/2016 23:3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