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sl7634 (鍵盤補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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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問題] 檢舉組織犯罪獎金給與辦法
時間Fri Dec 2 09:00:49 2016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A040090070000600-0860507
第四條
檢舉組織犯罪,每一檢舉案件,依下列規定給與檢舉獎金:
一、檢舉發起、主持、操縱或指揮犯罪組織者,給與獎金新臺幣一百萬
元。
二、檢舉參與犯罪組織者,給與獎金新臺幣二十萬元。
三、檢舉本條例第六條之資助犯罪組織者,給與獎金新臺幣二十萬元。
四、檢舉本條例第九條之包庇犯罪組織者,給與獎金新臺幣五十萬元。
五、檢舉前四款案件,因其提供之證據查獲成員逾三人之犯罪組織者,
每增加一人,加給獎金新臺幣十萬元。但增加總額不得逾新臺幣三
百萬元。
檢舉同一組織犯罪,有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規定競合之情形者,從一最
高額給與獎金。
想請問板上大大 組織犯罪的明確規定
那種黑色會拉幫結派販毒的就不說了
如果是預謀詐騙的組織犯罪 一整個過程都明顯得知是要做詐騙
(因為不是詐騙絕對200%不會有那些舉動和過程)
但是是正在進行式還沒完成 這也算是組織犯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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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ailungsheng: 檢舉kmt,dpp? 12/02 09:04
2F:→ psl7634: 不是 跟政黨無關 不要鬧阿 我很認真 12/02 09:05
3F:噓 mm0107386: 這個檢舉有風險吧 12/02 13:39
4F:→ psl7634: 有風險是檢舉人有 你幹麻噓 12/02 16:04
5F:推 mm0107386: 檢舉犯罪組織是好事,但風險也不是你承擔,你兇什麼 12/04 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