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ouscaredme (hachu)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關於創作歌曲版權
時間Tue Nov 22 11:32:00 2016
接到朋友叫我幫忙寫歌
對方算是政府相關
然後算我月薪
希望我在期限內寫完歌
我有問他要不要簽什麼東西
他說互信就好
請問這樣歌曲版權要怎麼算
他是跟我說他包下我我算他員工
所以製作出來的東西都算他的使用權
我之後要拿回去用要經過他同意
雖然我會匿名但是還是怕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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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alemma: 懂事的朋友,會擬好合約給你簽 11/22 12:25
2F:推 jaannddyy: 著作權法有寫 11/22 13:54
3F:推 tentaikanso: 行得正也不會怕白紙黑字寫下來。 11/22 13:58
4F:→ a9301040: 政府相關?沒有這樣做事的 11/22 14:00
5F:推 maniaque: 互信是個 Pi 11/22 15:58
6F:→ maniaque: 著作物有兩種態樣,人格權跟財產權 11/22 15:59
7F:→ maniaque: 人格權是上面寫你的名字,財產權是可以跟使用者收錢 11/22 16:00
8F:→ maniaque: 你要把人格權部分也給人,那就是自己的自由啦 11/22 16:01
9F:→ maniaque: 說到包下,以前看過一個笑話 11/22 16:01
10F:→ maniaque: 有人刊登一個徵人啟事,徵美女秘書,要幫老闆做任何事 11/22 16:02
11F:→ maniaque: 薪水一個月30萬 11/22 16:02
12F:→ maniaque: 然後有位美女看在錢的份上,就應徵了 11/22 16:02
13F:→ maniaque: 然後第一天上班,進辦公室,老闆就要跟她做愛做的事 11/22 16:03
14F:→ maniaque: 當然美女也知道30萬的工作內容,於是就配合OOXX 啦 11/22 16:03
15F:→ maniaque: 10分鐘後結束,老闆丟給她300塊,說.... 11/22 16:04
16F:→ maniaque: 妳被炒魷魚了,這是妳的10分鐘薪水,剩下的不用找了 11/22 16:04
17F:→ maniaque: 用薪水,你是勞工,財產權歸老闆,而人格權甚至可約定老闆 11/22 16:06
18F:推 TheMidnight: 10分鐘也太快XDDD 11/22 16:23
19F:推 ocean11: 算月薪 你什麼權益都沒有 還有什麼好怕的 喔~怕領不到錢 11/22 1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