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itydog (小肥肥)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能不能寫聲明書表明配偶投資全與自己無關
時間Thu Nov 10 22:53:52 2016
母親亂用父親的名義 拿他不動產抵押在外投資
但事後又說是徵得父親的同意才投資的
因為兩人在一屋簷下 常發生印鑑被盜用之情形
但母親屢勸不聽 且做任何事總是隱瞞家人來做
如果要避免此事發生
是否父親能先預寫一份聲明書
聲明自己的財產絕對不會贊助母親投資
未來如果母親對外產生債務糾紛 且又說是徵得父親的同意
父親可以拿此聲明書作為法律依據 請問本方法是否可行呢?
或是有其他建議方式?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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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itydog (180.176.114.38), 11/10/2016 22:55:24
1F:→ a9301040: 分別財產制,銀行、戶政印鑑全部去變更 11/10 23:01
2F:推 KKyosuke: 沒有效力 11/11 06:27
3F:→ KKyosuke: 最簡單的方法是把重要文件跟印鑑租個保險箱放好 11/11 06:28
4F:推 fmhuang: 可以先看看母親的投資管道是否有固定的窗口, 11/11 13:27
5F:→ fmhuang: 如果有,跟窗口說明若用父親名字的投資一定要父親親自簽 11/11 13:28
6F:推 fmhuang: 不過母親用父親的名義去抵押過程,父親應該會知道 11/11 13:32
8F:推 fmhuang: 可以往無權代理的方向去思考解決方式 11/11 13:39
9F:→ tentaikanso: 就算是無權代理,若沒有即時主張母親無代理權,也可 11/11 13:58
10F:→ tentaikanso: 能會有表見代理的問題。把印鑑、權狀等文件保管好吧 11/11 1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