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hanren (Ethylene Propylene)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印鑑證明的用途可以手寫嗎?
時間Fri Oct 28 18:46:02 2016
朋友去某國家機關任職,找我當保證人,
需要我的印鑑證明,
但預設用途沒有適合我的選項,
只能選不限定用途,
我又不想給一個不限定用途的,怕被拿去亂用。
請問:
我親自在用途那邊寫「本印鑑證明僅作為某某某任職於某機關之保證人使用,不得作為其它用途。」,再簽名。
請問這樣有法律效力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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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altlake: 看機關的承辦人或其長官肯不肯接受 10/28 18:49
2F:推 banana321: 問問戶政可以註記嗎 10/28 19:44
3F:→ bearq258: 朋友要去做人呆 不能用他自己的家人嗎? 10/28 20:44
4F:→ bearq258: 做人呆是很恐怖的 10/28 20:44
5F:→ zhanren: 規定配偶跟直系血親還有同戶籍的都不可以 10/28 20:54
6F:→ saltlake: 這機關真特別 是要透過這個查申請人人緣好不好嗎? 10/29 00:28
7F:推 KKyosuke: 一般民間公司常見規定是需要兩個保人,其中只有一個可以 10/29 01:05
8F:→ KKyosuke: 是配偶或直系血親。 10/29 01:05
9F:→ KKyosuke: 你可能是那光榮的另一人吧 10/29 01:06
10F:→ saltlake: 雖說這種讓個人擔保有歷史淵源 但難說不落伍 真出大事 10/29 05:33
11F:→ saltlake: 最好個人保人的資產擔得起 更合理的做法該是保險 10/29 05:33
12F:推 KKyosuke: 要找工作的人自己花錢買保險我看接受度比找保人更低… 10/29 10:32
13F:推 taoist9999: 員工誠實保證保險,應該是公司要投保的。 10/29 14:15
14F:→ KKyosuke: 就跟消費稅5%一樣會被轉嫁啊 10/29 23:34
15F:→ saltlake: 轉嫁大家都知道 但這觀念就在人事風險是營業成本一環 10/30 06:34
16F:→ saltlake: 更適合由公司和保險公司去調整 這樣也有督促公司謹慎 10/30 06:35
17F:→ saltlake: 審查新員工各種特質的意思 照現在老方法 公司用人呆契約 10/30 06:35
18F:→ saltlake: 硬吃呆人轉嫁公司損失就是了 10/30 06:36
19F:→ saltlake: 在公司工作 公司內部人事管理制度玩假的? 公司對職員 10/30 06:38
20F:→ saltlake: 的調查與控制力相比個別的呆人誰強? 10/30 06:38
21F:→ saltlake: 何況公司聘人做事 公司有好處的 呆人保證有啥好處? 10/30 06:41
22F:→ saltlake: 以甄選和監督員工來講 公司需為員工職業過失負擔成本 10/30 06:42
23F:→ saltlake: 還是公司只要找呆人負責賠就好 哪種方式更督促公司謹慎 10/30 06:43
24F:→ saltlake: 用人? 參考民188僱用人對受僱人的連帶責任規定就知 10/30 0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