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ngood (薛)
看板LAW
標題[請益]無因管理相關的問題
時間Tue Oct 25 19:51:21 2016
如題
如果有一天甲看到迷路的小孩 好心帶他回家照顧
但小孩生病時 甲卻用偏方治療 而沒有延請醫生 導致小孩的病更趨嚴重
那請問甲是成立適法無因管理 還是不適法無因管理啊
我認為就甲本身承擔此事務而言 是對小孩父母有利的 應該成立適法無因管理 但有債務
不履行
但為什麼我看到有人說這是不適法無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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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Kyosuke: 救助適法,用偏方這塊就不適法了 10/25 19:53
2F:推 KKyosuke: 不是因為結果惡化,而是以一般通念來講生病不找醫生而是 10/25 19:55
3F:→ KKyosuke: 自己搞偏方本來就是不利的。 10/25 19:55
4F:→ a9301040: 不適法,印象這好像國考或課本題目 10/25 19:59
5F:→ maniaque: 如果把甲是 變態紳士 , 小孩 是 天真小蘿莉 10/25 22:16
6F:→ maniaque: 人可不是物,不是動產 10/25 22:17
7F:→ tentaikanso: ...管理事務不限於對物啊,協助照顧他人也算... 10/25 22:32
8F:→ tentaikanso: 招牌掉下來砸傷人,被路過醫生帶回診所診治送黃金盾 10/25 22:33
9F:→ tentaikanso: 牌的故事可是標準無因管理考古題。 10/25 22:34
10F:→ tentaikanso: ....背錯,是自己跳下來自殺被醫生救治@@ 10/25 22:52
11F:→ maniaque: 醫院? 10/25 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