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hshit (DJ歐雪特)
看板LAW
標題[問題]時效取得地上權
時間Sun Oct 23 10:35:48 2016
時效取得地上權登記審查要點內容
◆ 第 8 點
占有人占有公有土地申請時效取得地上權登記,無土地法第二十五條之適用。
我親戚的鐵皮屋
部分蓋在國有非公用地跟道路上
想請問一下
照民法769 對像是"國家"也可以行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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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ohshit (36.237.201.86), 10/23/2016 10:47:29
1F:推 hieroglyph81: 應該是時效取得地上權登記不用經過民意機關跟行政院 10/23 10:47
2F:→ hieroglyph81: 同意吧! 10/23 10:47
3F:→ maniaque: 想太多............ 10/23 11:45
4F:→ maniaque: 除了早先一些法官烏龍判給了地上權 10/23 11:46
5F:→ maniaque: 近期的法院都是直接判無權 10/23 11:46
6F:→ maniaque: 最近有聽過的大概就是浮覆地 10/23 11:47
7F:→ rabupika: 769的要件太難了,你要舉證"以取得地上權之意思占有" 10/23 12:39
8F:→ rabupika: 而不只是單純的占有事實就足夠了 10/23 12:40
9F:→ EZpower: 用82/7/21前已實際使用來承租比較有機會 10/23 12:54
10F:推 taoist9999: 想時效取得地上權,實務很難取得,上法院機率很高,而 10/23 14:20
11F:→ taoist9999: 且鐵皮屋的投報率不高。 10/23 14:21
12F:→ tentaikanso: 時效取得地上權也不過是取得地上權的「登記請求權」 10/23 19:54
13F:→ tentaikanso: 國家在你為登記之前主張所有物返還請求權就好。 10/23 19:54
14F:推 TheMidnight: 有點忘記那個決議,80年第一次還是82年第一次的樣子 10/23 19:56
15F:推 tentaikanso: 樓上說的是80年第2次決議吧,而且那個決議是提到如果 10/23 20:04
16F:→ tentaikanso: 被地政機關受理,法院必須就有無時效取得地上權的要 10/23 20:04
17F:→ tentaikanso: 件為審判,這邊就回到上面討論要件太困難的問題... 10/23 20:05
18F:→ tentaikanso: 所以原PO還是別費心思了... 10/23 20:05
19F:→ ohshit: 若老屋稅籍民國55年但民國77年被登記國有~這樣有地上權? 10/24 08:46
20F:→ maniaque: 樓上,沒有...因為國有土地不因尚未登記,而非國有土地 10/24 09:12
21F:→ maniaque: 地政很忙的,尤其是鄰山甚至是山區或海濱等未登錄土地 10/24 09:12
22F:→ maniaque: 所以發生過被登記地上權的,以前就是在這種土地上 10/24 09:13
23F:→ taoist9999: 到中央山脈那邊可能還有機會。 10/24 20:15
24F:→ maniaque: 那個沒效,根據法官現在的統一見解 10/24 22:36
25F:→ maniaque: 占有人要通知土地管理機關說自己正在佔有....:D 10/24 22:36
26F:→ ohshit: 鐵皮屋的部分有繳佔有補償金~ 10/24 23:11
27F:→ ohshit: 這樣算嗎? 10/24 23:11
28F:→ maniaque: 補償金不代表租金......補償金認知上屬於不當得利返還 10/25 09:36
29F:→ tentaikanso: 以上討論還沒包含行政法的部分,就算真的能合法占有 10/25 13:13
30F:→ tentaikanso: ,如果認為有更重要公益,還是可以索回該地。 10/25 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