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yoi ()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想請問有關審判程序庭
時間Sat Oct 22 12:38:33 2016
我是告訴人,因在自家門口被我爸的前女友攻擊
已驗傷提告。 事前經過請看我的上篇文章
事發 從2014年到現在都2016年了
經歷2年 中間開了許多庭跑了很多次法院
昨天收到傳票說要開審判程序
想請問審判程序是當庭就宣判嗎?
估狗大神都沒有清楚的回答(也或許是我看不懂)
拜託......有開過的人告訴我,讓我有點心理準備
謝謝各位,我只想趕快有個結果
讓自己能安心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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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4.192.111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477111115.A.0EE.html
1F:→ Ulster: 法官可以選擇當庭宣判或宣布言詞辯論終結後十四天內宣判10/22 13:07
2F:→ Ulster: 宣判日可以不到庭10/22 13:08
3F:→ justicesword: 通常不會當庭宣判。10/22 13:09
所以是......終於要結束了嗎?
※ 編輯: kiyoi (36.234.192.111), 10/22/2016 17:10:01
4F:推 justicesword: 案件情況簡單的話通常審理只會開一次,但也難說。是10/22 17:58
5F:→ justicesword: 說告訴人可以不出庭,最後判決書會用寄的。10/22 17:58
6F:→ justicesword: 你沒有要補充的話,其實不用去。10/22 17:58
7F:→ Ulster: 除非法院有傳你作證10/22 18:00
其實就是單純的傷害案件,只是對方都推給酒後不記得(我有錄音,很清楚錄到他的聲音
及別人叫他名字,他有回應的部分)
傳票上沒說我要不要出席,但我還是會去ㄧ趟
※ 編輯: kiyoi (36.234.192.111), 10/22/2016 21: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