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scovery888 (初生之犢)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有關憂鬱症簽和解書
時間Mon Oct 17 22:41:50 2016
我老弟,上個禮拜因為路邊停車,被別人撞了
而肇事者第一時間有打電話給我弟
我弟就下去處理了,而當時肇事者表示可以不報警嗎?
我弟也同意,並表示日後談賠償事宜
我弟在上個禮拜去估價,估價金額告訴對方
對方表示不能接受這個金額
於是我弟弟再三跟他周旋
我弟之後又表示要他出七成就好了
對方表示出來當面談
我弟弟表示要當面談要去派出所談
但對方似乎避不見面了,我弟為了保險起見
去警局備案,目的是希望可以保留肇事影像(剛好路口
監視器有拍下畫面),以利事後提告
但承辦員警卻打電話給對方
對方也跟我弟聯繫表示願意在禮拜六(前天)於派出所
協調,但我弟不知道為什麼,也不告知我們這件事
單槍匹馬的去協調,對方似乎帶了朋友
講話咄咄逼人(有錄音),與對方簽下和解書5000元
我弟好像被嚇到憂鬱症又發作了
這兩天都沒睡好,甚至昨天整晚沒睡
而且我弟有重憂鬱症病史,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請問這種情況下,和解書成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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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rrowl: 基本成立 除非你們能證明 你弟是被脅迫情況下才簽合解書的10/17 22:44
※ 編輯: discovery888 (115.82.73.91), 10/17/2016 22:49:50
2F:推 Lailungsheng: 請問如果和解書在這裡因身障不成立,那從開車,報 10/18 08:13
3F:→ Lailungsheng: 警,也能成立嗎? 10/18 08:13
4F:→ rock0807: 你弟是成年人且有完全行為能力就成立 10/18 14:13
5F:推 KKyosuke: 如果你們要抗爭因為憂鬱症而和解不能成立的話 10/18 18:41
6F:→ KKyosuke: 那麼 放著一個連和解都不能談的人在外面開車的親屬責任 10/18 18:42
7F:→ KKyosuke: 更大啊 就換你們有責任了 10/18 18:42
9F:→ discovery888: 上面只寫到父母子女及配偶,沒提到兄弟姊妹!! 10/18 19:52
10F:→ KKyosuke: 喔 所以呢? 你要以甚麼身分去異議? 10/18 20:08
11F:→ KKyosuke: 你也不是監護人 他的財務狀況你也不用負責啊 10/18 20:08
12F:→ KKyosuke: 事實上那條沒多少作用... 10/18 20:09
13F:→ discovery888: 我們父母雙亡了,我是以哥哥的身份去去異議 10/18 20:20
14F:推 rrowl: 那 你弟的配偶 父母 子女 都往生了嗎?包括你弟 都往生了嗎? 10/18 20:20
15F:推 HellKitty: 憂鬱症甚至不算在精神疾病裡面 這個很難證明 10/19 08:24
16F:→ depravity: 沒寫的不是就有資格異議是妳是路人連寫都不用寫出來= = 10/20 20:32
17F:→ depravity: 那條是自以為寫了就可以萬一人死了對抗194的蠢東西 10/20 20:35
18F:→ discovery888: 了改,OK了!!謝謝各位大大的評論 10/20 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