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ven (耳機依存症)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請問對方違約
時間Mon Oct 17 14:34:05 2016
假如A與B之間簽訂買賣契約,
但東西完成之後B經營不善沒有辦法履約,
拖了很久後來由B的母公司Ba跳出來幫忙善後,Ba付錢給A, A東西交給Ba,
由於B已違約在先,
A希望東西交給Ba之後就不要再有瓜葛,避免將來還要負擔原契約中的售後服務等等,
那麼,A是否需要再跟Ba簽一份 "確定A跟B那份契約終止" 的...合約?協議書??
1. 簽這個東西有效嗎? 有沒有可能簽了之後反而出現其他麻煩?
2. 就算不另外約定契約終止, B或Ba之後能夠來向A要求售後服務嗎?
3. 甚至, 有沒有可能東西交給Ba之後, 很久以後B跑來問A說怎麼東西沒給B呢?
A有什麼動作可以自保呢?
懇請各位大神指教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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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even (59.120.119.118), 10/17/2016 14:36:54
1F:推 tentaikanso: 三方簽個債權讓與/債務承擔的契約書,契約中註明A已 10/17 15:26
2F:→ tentaikanso: 為買賣標的物之交付且Ba有收受,並免除A的物之瑕疵擔 10/17 15:27
3F:→ tentaikanso: 保責任就可以了。 10/17 15:27
4F:→ heven: 非常感謝您!! 10/17 16:28
5F:→ heven: 另外請問, 假如B公司的人員已解散,由Ba的人員代管, 10/17 16:31
6F:→ heven: 意即,就算簽三方, B的人跟Ba出來談的人是同樣的, 10/17 16:32
7F:→ heven: 那麼是否可以A跟Ba簽就好? 10/17 16:34
8F:→ heven: 或者還是一定要三方簽, 請Ba那邊另外再找一個人出來代表Ba? 10/17 16:35
9F:→ heven: 謝謝 10/17 16:35
10F:→ tentaikanso: B公司解散了?已經清算且登記了? 10/17 23:06
11F:→ tentaikanso: 如果有比你所述更為複雜的情況...麻煩去法律諮詢。 10/17 23:08
12F:→ heven: (之前聽說在清算 但不知道登記了沒.. 不是台灣的公司) 10/18 10:55
13F:→ heven: 好,我再另外尋求管道諮詢。總之還是很謝謝您!! 10/18 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