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az20048381 (Mr.Huchi)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校園演唱會
時間Sun Oct 16 22:04:51 2016
手機排版傷眼抱歉
剛參加完校園演唱會(有繳交學生會費才能領票入場),全程在室外都沒有說禁止拍照攝影,之前有參加過一場室內就嚴格的禁止拍照攝影也乖乖遵循;結束之後上傳了一個短片到了社交軟體上面,被說拿手機拍就算了,還上傳。讓我很疑惑,但在有疑慮之下我還是先撤下了我的影片,不知道我這個舉動是不是真的違反了肖像權還是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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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噓 maniaque: 有寫"可以任意拍攝"嗎? 寫只是強調,沒寫照樣受法律保障 10/16 22:26
的確也沒說可以任意拍照攝影,大大這樣解釋我清楚了,感謝大大的指導!
2F:→ maniaque: 免得像大大這樣不知法律保障映像著作權不須做任何宣告. 10/16 22:27
※ 編輯: qaz20048381 (118.171.15.105), 10/16/2016 22:32:05
3F:推 jaannddyy: 就像我手機放在桌上沒說不可以拿走,你也不能拿走 10/17 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