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loveb (櫻桃小香腸)
看板LAW
標題[問題] 租屋上的問題
時間Mon Oct 10 14:07:09 2016
想請問一下,租屋上的問題,我們有間房子,與二房東,簽約至10月底!他自行與房客有
簽約,至明年年底,但是我們10月底要把房子收回來自行住,想問二房東與房客的合約是
否還生效?我們是否可以請房客在10月底搬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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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ailungsheng: 可 10/10 14:09
2F:→ lloveb: 那我想問,房客可以與二房東提早在10月底解除合約嗎?他 10/10 14:14
3F:→ lloveb: 們押金拿的回來嗎? 10/10 14:14
4F:推 Lailungsheng: 小弟看法是,你做完動作,房客再做,才有法律效力 10/10 14:24
5F:→ lloveb: 我們已經有請二房東在11月底搬走,給他1個月搬家,他與其 10/10 14:26
6F:→ lloveb: 他房客說他們可以住到合約結束,所以很傷腦筋。 10/10 14:26
7F:推 Lailungsheng: 如果他跟別人簽約就可以算,那買賣房子不就XD 10/10 14:38
8F:→ lloveb: 我們合約與二房東合約至10月底而已,因為我們要收回自己 10/10 14:39
9F:→ lloveb: 住,我們可以請房客搬走吧? 10/10 14:39
10F:→ lloveb: 房客他們應該也可以跟二房東要回他們的押金吧? 10/10 14:40
11F:推 Lailungsheng: 我不知道他們的合約內容,就你的部分,你照合約要求 10/10 14:58
12F:→ Lailungsheng: 你房客=二房東搬走,他們就要搬,二房東的房客後續 10/10 14:59
13F:→ Lailungsheng: 跟你無關 10/10 14:59
14F:→ lloveb: 謝謝,我怕房客喪失他們的權利啦,他們也挺可憐的xd 10/10 15:04
15F:推 Lailungsheng: 可憐,最好十月底事情處理好再可憐… 10/10 15:17
16F:推 rrowl: 如果二房東的房客不搬 很快 你就會真正知道"可憐"怎麼寫了 10/10 15:18
17F:→ Lailungsheng: 不過我覺得房東應該拿錢找律師諮詢,雖然我是房仲 10/10 15:18
18F:→ lloveb: 好吧,只能先顧好自己了,謝謝^^ 10/10 15:20
19F:→ ichbinryder: 直接以所有權人身分叫房客謙讓房屋即可。 10/10 1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