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kibabylove (等待)
看板LAW
標題[問題] 翻拍照片 未散佈 未上傳網路 是否侵權
時間Sun Oct 2 23:49:02 2016
今日去挑選婚紗照
合約規定僅能挑16張出來修片
在未被告知不能以手機翻拍的情況下
用手機翻拍螢幕未被挑選中的其他照片
(照片僅存在手機裡 並未上傳網路或給任何人)
婚紗店員工發現之後 告知不能翻拍
並要求我在他面前立刻永久刪除所有翻拍照片 否則侵權
請問 未上傳網路或散佈僅存在自己手機內(且我是照片裡的人) 是否已構成侵權?
且 婚紗店員工是否有權力要求在他面前永久刪除照片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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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5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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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Kyosuke: 你只買了十六張,其他的當然沒有權利 10/02 23:52
※ 編輯: kikibabylove (123.193.50.93), 10/03/2016 00:01:35
2F:推 forbit1989: 就非法重制呀~有刑責的喔 10/03 00:07
3F:→ tentaikanso: 有,你重製了。 10/03 01:11
4F:→ kikibabylove: 了解 謝謝樓上各位 10/03 08:23
5F:→ maniaque: 全買了,你要怎樣翻拍都沒問題..... 10/03 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