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niea18 (lala chu)
看板LAW
標題[請益] 朋友未經同意使用郵局帳戶
時間Mon Sep 26 21:53:47 2016
閃光今天收到朋友的訊息
朋友他"不小心"用到閃光的郵局帳戶做為薪資轉帳帳戶
閃光的帳戶 多了好4筆來路不明的錢 一筆五千 共兩萬
從去年11/01就有 然閃光一直沒發現 真的就是沒發現 沒有要侵占
想請問要怎麼歸還這兩萬 才不會有後續的法律糾紛
我是想直接退回原帳戶
ps朋友未經同意 使用我閃光帳戶 閃光曾經給過他帳戶和戶名
沒有給過印鑑和證件 薪資轉來的帳戶,朋友說是交通大學帳戶,
但郵局簿子上顯示來自網路銀行
薪資轉帳不是要核對勞工的個資才會轉帳嗎?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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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5.50.166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474898030.A.35E.html
1F:→ a9301040: 先跟郵局確認資金來源再說,說不定毒犯送錢來QQ雖然不是 09/26 22:58
2F:→ maniaque: 應該不會有公司會把錢匯給勞工當事人本人以外的帳戶 09/26 23:07
這就是最奇怪的地方 這朋友超可疑 閃光還說要還他現金 剛有請教165反詐騙
要先去郵局確認資金來源 再退回去 謝謝
※ 編輯: anniea18 (123.195.50.166), 09/27/2016 00:44:01
3F:→ KKyosuke: 先自保吧 免得變成帳戶人頭然後變成犯罪的幫助犯 09/27 00:50
4F:推 samtomdoggy: 剛好教你閃光,不要傻傻被利用 09/27 01:16
5F:→ a9301040: 而且如果真的國立學校入帳戶,表示有所得稅,建議退回 09/27 07:36
6F:→ a9301040: 原帳戶,讓對方很麻煩的重新撥款他人,銷退所得 09/27 07:36
7F:→ techup: 過於可疑,寧願退回原帳戶,也不要直接給對方錢。 09/27 09:46
8F:→ bearq258: 一般人所得沒超過一定金額不用扣稅,朋友可能有假扣押 09/28 03:00
9F:→ bearq258: 如果有欠卡債會被銀行之類假扣押、錢到戶頭會被凍結 09/28 03:00
10F:→ bearq258: 借用別人身份帳戶是最常見的方式。 09/28 03:00
11F:→ bearq258: 不過你的案例不像這種。 09/28 03:01
兩萬對學生來說 金額不太小 可能我想太多 自保真的比較重要 不想為了兩萬
最後被扣上衣謝奇怪的名號 謝謝大家的建議
※ 編輯: anniea18 (180.177.29.47), 09/28/2016 18:24:42
12F:→ sindyevil: 有點奇怪 發問到該公司請求退回 09/28 20:29
13F:→ sindyevil: 另外 他的帳戶已被知悉 考慮問問銀行是否可換個帳戶碼 09/28 20:29
14F:→ drw6sd6r: 這要處理好,那些錢有可能退回去也有事(幫忙洗錢) 09/29 0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