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ndongo (簡單愛)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回文被告妨害名譽 明天要偵查庭
時間Mon Sep 19 11:36:12 2016
2009年在某宅論壇回 有人發問
請問有人知道XXXXXXXXXX社是在做什麼的嗎?
我回文的內容如下 :
(前面沒引言發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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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錢認識女生 開始會找打工的正妹來跟你認識
讓你以為很多正妹可以認識到
當你滿心歡喜 加入會員後 可能幾萬塊
發現正妹怎麼都不見了
花幾萬塊入會員 可能連手都牽不到
不如拿去吃豆干比較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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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被叫去警察局做筆錄
我就說那只是朋友的經驗 聊天而已
內容也沒指名道姓
去完警察局之後也刪文了 關閉帳號
本以為沒事了 後來收到傳票
明天要上偵查庭了
有沒有要注意的地方
據實回答就好了嗎?
若問和解 萬一要好幾萬 不和解可以嗎
謝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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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4.202.176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474256175.A.9C8.html
※ 編輯: bandongo (59.124.202.176), 09/19/2016 11:44:21
1F:→ maniaque: 就.....判刑而已.....也沒啥,看是拘役還是徒刑,易科罰金 09/19 14:48
2F:→ maniaque: 你拿三萬和解,跟不拿三萬和解,判一個月賠給國家三萬 09/19 14:49
3F:→ maniaque: 然後你還得再被民事賠償追著跑...... 09/19 14:49
4F:→ bearq258: 你的狀況根本就不起訴處分不用擔心 09/19 15:13
5F:→ bearq258: 刑事無事,民事也會沒事,對方要你的刪文與和解金 09/19 15:14
6F:→ bearq258: 酸言有事,ptt九成文章都要走法院 09/19 15:15
7F:推 Lailungsheng: 印象你問過了,後續勒? 09/19 17:33
後續 等明天去偵查庭後 再來回 XD
※ 編輯: bandongo (59.124.202.176), 09/19/2016 17:43:43
8F:推 tjtjtj: 蛤 這個要和解 09/19 18:02
了解
9F:→ samtomdoggy: 回文沒啥問題,不起訴+1 09/19 18:10
3Q
10F:推 jaannddyy: 算了吧 擔心這麼多 09/19 18:11
好的 我放鬆點
※ 編輯: bandongo (59.124.202.176), 09/19/2016 18:38:41
11F:推 pajero: 不起訴 09/20 17:43
12F:→ cactus: 起訴吧 09/20 20:36
13F:→ cactus: 除非逾告訴期間 09/20 20:37
※ 編輯: bandongo (114.43.13.40), 09/20/2016 21:1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