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weet00914 (別理我)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堅持不與被告和解的情況?
時間Wed Sep 7 23:56:18 2016
被告 若被地檢署起訴 - 侵占與詐欺
侵占 - 皮夾
詐欺 - 盜刷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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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小弟堅持不與被告和解 想由司法機關直接處理
被告是否有可能會被關呢?
(被告前科累累 累犯,且盜刷小弟的信用卡數張 金額數萬)
因為我覺得這財損我自己與銀行認賠 不想跟對方有交涉(囉哩叭嗦的)
且和解與跟對方要求返還財損 也不一定要得回來
不如堅持不跟對方交涉了(懶得理會被告) 直接交由司法機關處理就好
不如堅持不跟對方交涉了(懶得理會被告) 直接交由司法機關處理就好
不如堅持不跟對方交涉了(懶得理會被告) 直接交由司法機關處理就好
對於如此累犯的被告 有可能因沒有和解 與侵占與詐欺而被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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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 警察說小弟我可提民法告訴
小弟我不懂這侵占與詐欺都是刑法 民法我是要告訴對方什麼呢?
謝謝各位 前輩與先進的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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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4.17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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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Ichbinyy: 1.可能。(也可能不會) 2.就是你財損那部分09/08 00:01
樓上大大 如果也可能不會 那真的蠻奇怪的
既然我堅持不和解 被告又是累犯 且盜刷多張信用卡 與多次盜刷紀錄
這又有可能被告不會被關 那台灣的法律是嚇唬人的嗎?= =?
※ 編輯: sweet00914 (49.214.177.83), 09/08/2016 00:04:59
2F:→ Ichbinyy: 即使有和解也可能被關,沒和解也可能不用被關...09/08 00:04
3F:→ Ichbinyy: 沒有絕對正相關,頂多可能性的高低...09/08 00:05
4F:→ Ichbinyy: 沒有絕對正相關,頂多可能性的高低...09/08 00:05
5F:推 p9i1n0g0u4: 原po不要激動 1樓的意思是 我們在這裡講再多,做決定09/08 00:51
6F:推 p9i1n0g0u4: 原po不要激動 1樓的意思是 我們在這裡講再多,做決定09/08 00:51
7F:→ p9i1n0g0u4: 的還是法官09/08 00:51
8F:推 jaannddyy: 和解你擔心對方拖拖拉拉不給錢,你可以要求直接在庭上09/08 09:12
9F:→ jaannddyy: 給你現金,現在司法已經逐漸改為非報復式的09/08 09:12
10F:→ jaannddyy: 完全不理會道歉,完全拒絕談賠償條件,尤其這個罪造成的09/08 09:14
11F:→ jaannddyy: 只是你的財損,司法官看在眼裡,很難講,但絕對不會是義憤09/08 09:15
12F:→ jaannddyy: 填膺09/08 09:15
13F:→ depravity: 還有種可能是妳不和解他才剛好有錢付易科罰金 XD09/08 12:09
所以侵佔與詐欺這微罪有可能只是易科罰金?
這…好像有點不合理。
※ 編輯: sweet00914 (49.214.177.83), 09/08/2016 12:43:54
14F:噓 depravity: 侵占遺失物本來就只有罰金 妳掉錢包被撿09/08 13:09
15F:→ depravity: 為何總是要誇大成侵占 刑法不是滿足妳私慾報復的工具09/08 13:10
16F:→ depravity: 竄改事實更無法讓你或得正確的答案09/08 13:10
17F:→ yuusnow: 微罪易科罰金有什麼好不合理的...微罪也關,幾座監獄都不09/08 13:41
18F:→ yuusnow: 夠。 況且你不是普通侵占,是侵占遺失物阿= =09/08 13:41
19F:→ a9301040: 不只侵占遺失物,還有盜刷信用卡啦09/08 13:45
20F:→ maniaque: 侵占遺失物一條,盜刷還要算一條,刷一次算一次09/08 14:06
21F:→ maniaque: ps.要是用悠遊卡自動加值,累加起來罪更重....09/08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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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佔遺失物是微罪。我是這麼覺得
但盜刷信用卡之悠遊加值。次數50 up
金額數萬 且盜刷天數4日
我不認為是微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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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是想利用法律去報復
只是不想浪費自己的時間在這樣子累犯身上
我曾想到另一種方式就是-
和解方式,被告將財損的5倍金額捐贈給
「博幼社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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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清楚那盜刷的次數 是否一罪一罰
是否有前輩可指教?
※ 編輯: sweet00914 (49.214.177.83), 09/08/2016 17:25:06
22F:→ jaannddyy: 你認為被告是賠得出五倍金額的人嗎?賠得出五倍,還需要 09/08 21:08
23F:→ jaannddyy: 偷刷你幾萬塊嗎? 已成人且有正常工作來講,幾萬塊真的是 09/08 21:09
24F:→ jaannddyy: 蠻小的錢 09/08 21:09
25F:→ jaannddyy: 是否依罪一罰牽扯到什麼想像競合拉,同一犯意拉,無欸某 09/08 21:09
26F:→ jaannddyy: 欸的,中間刑法又有修過,總而言之你看到起訴書寫什麼就 09/08 21:10
27F:→ jaannddyy: 是什麼了,不用操心那部分 09/08 21:10
28F:→ jaannddyy: 你不想浪費時間,你可以都用書狀表示你的意思,拿賠償再 09/08 21:12
29F:→ jaannddyy: 現身拿 09/08 21:12
30F:→ jaannddyy: 我是說如果是我的話,我只想把錢拿回來,他關不關,跟我有 09/08 21:13
31F:→ jaannddyy: 何干?訓練有素的檢察官法官自會依一切情狀決定他的刑期 09/08 21:14
32F:→ jaannddyy: 我不是刑法的專業,專業就交給專業去做就好 09/08 21:15
33F:→ jaannddyy: 我不懂,你不想浪費時間.怎麼還會想問民是如何求償呢 09/08 21:18
34F:→ jaannddyy: 沒有刑事付民,你走民事就是麻煩,開庭開更多次,對方已判 09/08 21:19
35F:→ jaannddyy: 刑也無壓力,錢要拿回來,機會更小,跟你想說不想報復,很 09/08 21:19
36F:→ jaannddyy: 矛盾 09/08 21:19
37F:噓 yesohya: 要五倍不是報復是啥?不須要美化自己沒人蠢到會信好嗎 = = 09/08 22:46
38F:噓 maniaque: 五倍歐? 啊是要對方再找五個人偷錢來賠償原PO嗎??? 09/09 00:46
39F:→ maniaque: 怎不想想看,他要怎樣生出五倍的錢?不就是只能偷搶拐騙? 09/09 00:46
40F:→ maniaque: 你要這種無意義的賠償,是在造福還是在造業?想過了嗎? 09/09 00:47
41F:→ a9301040: 你不要想太多,能拿回來就賺到了 09/09 00:57
42F:推 snack01: 請求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吧! 09/09 01:40
43F:推 ultratimes: 店家都可以貼出偷竊罰50/100倍了,這個當然也可以 09/09 01:49
44F:→ ultratimes: 而且店家貼的那個是有法律效力的,否則人家不會貼 09/09 01:49
45F:噓 jaannddyy: …並沒有實質效力,五十倍一百倍都只是offer 09/09 04:46
46F:→ jaannddyy: 法律上只有損害賠償,以填補損害為主,被害者無法從中 09/09 04:47
47F:→ jaannddyy: 賺取利益 09/09 04:47
48F:噓 jaannddyy: …店家貼出的只是和解價碼,不是什麼法律效力,你把你 09/09 04:55
49F:→ jaannddyy: 的100倍牌子送去法院請求,看他們會不會判陪100倍 09/09 04:55
50F:→ depravity: 那有實質效力拉 恐嚇取財的實質效力 XD 09/09 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