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ltratimes ()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兩個結果一樣犯罪行為,刑度不同?
時間Wed Sep 7 18:15:30 2016
A:
把機車和安全帽連帶偷走
之後再把機車砸爛
評價犯罪:
機車和安全帽連帶偷走只成立一個竊盜罪
google後,找到阿摩測驗,上面說竊盜後毀損,不另外成立毀損罪
http://goo.gl/6Y8Sgi
B:
偷走安全帽,機車未偷走,當場砸爛
評價犯罪:
一罪一罰,機車論毀損,安全帽論偷竊
結果都是機車毀損,安全帽被偷
A甚至是一次偷走兩個東西
但是B的罪責卻 > A
我們的法律是不是有什麼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0.164.217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473243334.A.F4B.html
1F:→ maniaque: 一次盜刷一千萬,罪行低過用盜刷自動加值悠遊卡10次吧 09/07 19:38
2F:推 ocean11: 沒有問題。等到合併執行的時候就又一樣重了。 09/07 20:45
3F:推 Ulster: 這就是閣下批評的第51條可以發揮作用的地方了 09/07 23:08
4F:推 yaikei: 你只討論到罪的成立 09/09 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