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ink8 (數學老師)
看板LAW
標題[問題] 社區管委會與里長的權責?
時間Thu Sep 1 03:25:17 2016
小弟有件事想請教各位先進
本社區管委會禁止里長貼公告在大樓門口跟電梯門口
但是有設一個民意機關公佈欄在社區裡很偏僻的地方..
我想請問一下,里長若貼公告在各大樓門口有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嗎?
另外,目前本社區有社區委員控告社區管委會第XX屆(本屆)無效
好像是未達法定人數還是怎樣的
總之法官一審宣判管委會敗訴
這樣是該委由區公所指派接管社區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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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ailungsheng: 首先,里長要貼公告,應該是按規定做,那?按規定貼09/01 07:27
2F:→ Lailungsheng: 哪裡就貼哪裡,就算公告欄設在山頂,里長還是有義09/01 07:27
3F:→ Lailungsheng: 務去貼吧?09/01 07:27
4F:推 Lailungsheng: 另外,為什麼門口就一定是張貼處,也是要看法律有沒09/01 07:28
5F:→ Lailungsheng: 有規定喔09/01 07:28
L大你有說跟沒說不是一樣=_= ,就是不知道法律權責才上來問,我們住戶也知道當然要
貼公告欄阿.., 只是想問社區權利大到蓋過上級民意機關嗎?
※ 編輯: cink8 (1.164.195.117), 09/01/2016 10:45:02
6F:推 Lailungsheng: 法律>管委會 沒問題啊 09/01 12:18
7F:→ Lailungsheng: 法條上網都有,你要板友找法條給你,可能要等等 09/01 12:20
8F:推 tjtjtj: 里長本來就不能任意進入好嗎 09/01 19:06
9F:→ tjtjtj: 區分所有建築物是由全體區分共有人所共有 09/01 19:07
10F:推 tjtjtj: 公權力不得任意干預私權之情況下,里長無特定之情況 09/01 19:08
11F:→ tjtjtj: 本來就不該任意進入,只有在特定之情況方可進入 09/01 19:09
12F:→ tjtjtj: 再者管委會之組成有無效或得撤銷之事由,應為 09/01 19:10
13F:→ tjtjtj: 另ㄧ層次的問題 09/01 19:11
14F:噓 yesohya: 我們是在門口設里長專用妳們要設在他不能隨意去的鳥地方 09/02 14:34
15F:→ yesohya: 他放生你們算了 想知道的自己去里長辦公室看 09/02 1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