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QQ (nO)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跟人起口角被恐嚇
時間Wed Aug 24 19:30:08 2016
跟人起口角被恐嚇說
小心一點 我們相遇的到
黃泉路上我不會孤單
請問這樣有沒有構成威脅
如果我告了之後可以請求精神賠嘗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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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Afei: 所以這次打算去那個國家提告呢? 08/24 19:36
2F:→ saltlake: 黃泉路? 這個可能要跟地府提告 08/24 20:04
3F:噓 Lailungsheng: 在ptt遇到嗎=.=? 08/24 20:25
4F:→ noQQ: 路上 08/24 21:07
5F:→ rrowl: 那條路上?? 08/24 21:48
6F:→ a9301040: 如果你在那條路遇到,對方又跟你說不孤單,好像也沒錯 08/24 23:10
7F:→ a9301040: 因為你們本身就兩個了,相遇到,也不孤單,比較像事實 08/24 23:10
8F:→ a9301040: 陳述QQ 08/24 23:11
9F:→ tentaikanso: 是精神賠"償"喔,然後要賠償請走民事,寫訴狀交裁判 08/24 23:24
10F:→ tentaikanso: 費,盡力舉證,法院就會下判決了。 08/24 23:24
11F:推 jaannddyy: 你不會孤單?要恐嚇你是說已經死掉的某人不會孤單吧? 08/25 01:39
12F:→ jaannddyy: 我邏輯有問題嗎XD 08/25 01:39
13F:→ jaannddyy: 民事金額這麼小,沒有刑事的話,只是在自打嘴巴而已, 08/25 01:41
14F:→ jaannddyy: 放棄比較好 08/25 01:41
15F:→ wallachia: 在一起~在一起~ 08/25 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