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g2136164 (pg2136164)
看板LAW
標題[問題] 二手商品拍賣
時間Sat Aug 6 20:39:17 2016
本魯在X天拍賣 賣掉一個二手螢幕
螢幕小弟在底下有敘述到 有刮痕 不喜勿入 螢幕顯示沒有問題 無亮點 無裂痕
禮拜三約了買家面交 結果晚上打來 說螢幕顏色條調整不出買家所喜好的 還說我的商品
有瑕疵 本魯覺得沒有什麼理虧 所以回覆他不給退 但今日又打來說 我們是欺騙 要告我
詐欺 想請教板上各位法律高手 我這樣有沒理虧 或者該怎麼回應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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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tentaikanso: 面交的情形如何呢?是單純看外觀還是有開機測試? 08/06 20:43
2F:→ tentaikanso: 不過這種情況應該是消費糾紛,不構成詐欺才是。 08/06 20:44
3F:→ pg2136164: 開機測試沒有 目前想問的是 我是否需要因為這個理由退 08/06 20:56
4F:→ pg2136164: 給他 08/06 20:56
5F:→ bearq258: 讓他告詐欺然後反告誣告。才能轉回來 08/06 20:57
6F:→ saltlake: 以刑逼民的觀念深入人心 一般人當然抓到點由頭就嚷詐欺 08/06 20:57
7F:→ bearq258: 他需要舉證詐欺,很難 08/06 20:58
8F:→ bearq258: 誣告可以賺一筆大條 08/06 20:59
9F:→ tentaikanso: 法律上來說,不用;實際上來說,看你要不要乾脆退錢 08/06 21:00
10F:→ tentaikanso: 拿回來換下一個比較沒爭議的買家。 08/06 21:00
11F:→ tentaikanso: 就算我們跟你說你很站得住腳,他告你,你還是得跑法 08/06 21:01
12F:→ tentaikanso: 院。 08/06 21:01
13F:→ saltlake: 誣告沒那麼容易成立 法官要衡量憲法對訴訟權的保障 08/06 21:01
14F:→ tentaikanso: 至於樓上講的誣告罪也很難成立,誣告必須要「明知為 08/06 21:01
15F:→ tentaikanso: 不實」,這點要證明很不容易,更別說以刑事附民,那 08/06 21:02
16F:→ tentaikanso: 至少要花個大半年也說不定,你耗在這種事情上的精神 08/06 21:03
17F:→ tentaikanso: 交通費等等都不值得。 08/06 21:03
18F:→ pg2136164: 感謝各位板上高手 我想再請教 假設要退貨 請問需要全額 08/06 21:07
19F:→ pg2136164: 退嗎 還是我可以拿點車馬費 畢竟面交地點 我也需要搭 08/06 21:07
20F:→ pg2136164: 捷運 08/06 21:07
21F:推 milk7054: 消費糾紛+1,不過品質差就別拿來賣了,二手3C產品真的是 08/06 21:14
22F:→ milk7054: 踩地雷,上次網拍買個硬碟不能用,估計賣家隨便挑庫存沒 08/06 21:14
23F:→ milk7054: 驗過就拿來賣 08/06 21:14
24F:→ milk7054: 雖然賣家答應換貨,但心情真的很差 08/06 21:15
25F:→ pg2136164: 抱歉 我個人這台螢幕 當初買進10k多 孝敬長輩看電視 08/06 21:20
26F:→ pg2136164: 殊不知 長輩不喜愛 將在乎沒看 放著有點刮痕 品質上 08/06 21:21
27F:→ pg2136164: 我個人覺得 跟我現在螢幕不會差太大 就是太多 找有緣 08/06 21:21
28F:→ pg2136164: 人買 誰知道這樣 08/06 21:21
29F:→ saltlake: 我國消保法是移植外國尤其是美國的 欠缺文化傳統 08/06 22:07
30F:→ saltlake: 另外制度上本就難區別偶然賣二手物的一般人與常業的 08/06 22:08
31F:→ saltlake: 企業經營者 所以雖然立法上消保法只適用企業經營者 但 08/06 22:09
32F:→ saltlake: 實務上要排除偶爾販賣的非企業經營者 判定標準不是那麼 08/06 22:10
33F:→ saltlake: 清楚 08/06 22:10
34F:→ saltlake: 不過就本案講就算回歸民法 沒多少錢 看原波要不要爭 08/06 22:11
35F:→ pg2136164: 小弟原波 原本想退給他 但是他又說要告我 心裡就打消 08/06 22:19
36F:→ pg2136164: 念頭了 感覺這時候 退給他 就是怕了他 不想這麼忍氣吞 08/06 22:19
37F:→ pg2136164: 聲 畢竟對自己的商品很有自信的 08/06 22:19
38F:→ pg2136164: 他口口聲聲說我的商品有缺陷 我詐欺 我實在吞不下去 08/06 22:22
39F:→ bearq258: 對方要告也要成本。你先請他對詐欺道歉。再來協商,不然 08/07 00:16
40F:→ bearq258: 就讓他告詐欺與民事。買二手的風險可能會不合意。買二手 08/07 00:16
41F:→ bearq258: 沒保固服務。雖然告不成。但是也有人為了幾十元再提告 08/07 00:16
42F:→ iscu: 吞不下就給他告 他告完頂多就是退那台螢幕而已 08/07 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