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rmei (one)
看板LAW
標題[問題] 付清後店家來電說店員記錯價碼 要求補付?
時間Mon Jul 25 01:50:18 2016
幫朋友問...
她去數間補習班詢價 因a補習班的優惠價開42000元
優於b補習班的44000元 所以選報a的班 並繳清全額。
但當晚補習班另一職員緊急來電說a補習班開42000元的櫃檯人員記錯價碼
“真正”價碼是46000元 所以我朋友少繳4000元應速速補繳....
請問法律上我朋友有權能以42000元為合法價碼 拒付4000元且能繼續在原班補習嗎
因為b班的44000有優惠期限 被a班搞這烏龍 今天起已經逾越優惠期
也恢復為46000元 我朋友欲哭無淚 因此請教法律上維護權益的作法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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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altlake: 契約以成立故得拒絕對方但是對方得以返還貴友已付金額 07/25 05:07
2F:→ saltlake: 加上等額已付金額解除契約 07/25 05:07
3F:→ saltlake: 如果對方等開課了阻撓或減損貴友於該班補習正當權益 07/25 05:11
4F:→ saltlake: 催告其履約 否則貴友得請求對方給付損害賠償 07/25 05:12
5F:推 kery1120: 客訴應該比較快~直接找主管處理 07/25 08:54
6F:→ Kermei: 請問大家 一樓s大所言 是指補習班真要解約 應還我朋友 07/25 13:41
7F:→ Kermei: 42000x2=84000元的意思嗎 出自民法哪條呢?(若這樣 稍微可 07/25 13:42
8F:→ Kermei: 心情好些吧 不然若只拿回"42000"而已 還是被耽誤了啊) 07/25 13:43
9F:→ Kermei: ps.聽她說有部份科開課(她有加選不同班來多聽不同老師)了 07/25 13:44
10F:→ a9301040: 契約上有無價格?收據上有無繳清?如果有,不要管他 07/25 13:45
11F:→ Kermei: 聽朋友說 沒寫"合約書"但有寫"報名表"(被收走 不記得有無 07/25 14:06
12F:→ Kermei: 寫價碼 但櫃台有給收據-也沒寫價碼 但櫃台收據上寫"付清" 07/25 14:08
13F:→ a9301040: 付清就付清啦,看要不要堅持找消保官吧 07/25 15:16
14F:→ saltlake: 下次記得要堅持對方在付清外寫上金額以免事後囉嗦 07/25 16:59
15F:→ saltlake: 當時兩家宣傳單有否價格 有的話先蒐集並收藏被便 07/25 17:01
16F:→ saltlake: 盡快找消保官介入解覺 貴友還要正常過日子 倘補習班凹贏 07/25 17:02
17F:→ saltlake: 它就賺到 但是民法規定原告告贏也只能"填補損失" 了解? 07/25 17:03
18F:→ saltlake: 這種糾紛也別期待能要對方陪你精神痛苦 所以早完早了 07/25 17:03
19F:→ saltlake: 反正據描述的情況證據補習班沒有可站得住腳的 不趁早把 07/25 17:04
20F:→ saltlake: 對方提出的問題解決掉 留在那邊掛心幹嘛? 07/25 17:04
21F:→ sindyevil: 付清就不用理啦,櫃檯自己要跟公司處理,如果再哇哇叫 07/25 18:58
22F:→ sindyevil: ,請他全額退費外補你要去另一家的差價。 07/25 18:58
23F:→ saltlake: 已經開課了就趕快去上課 不去上課是自我放棄權利 07/25 21:00
24F:→ saltlake: 只要理直氣壯告知店家 價金已由對方店員確認白紙黑字 07/25 21:07
25F:→ saltlake: 寫下付清 契約已經完成生效 己方有完全權利得到完整服務 07/25 21:08
26F:→ saltlake: 對方不滿可以找消保官大家協商 或者去找有過失的店員 07/25 21:09
27F:→ saltlake: 自己談判 店家夠聰明且顧自己商譽就不該會繼續吵 07/25 21:09
28F:→ saltlake: 如果店家又有啥奇怪的言行再說 07/25 21:10
29F:推 spirit119: 推樓上 08/01 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