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llerbook (大寶)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毀損名譽?
時間Sat Jul 23 23:20:33 2016
各位前輩好,小弟有些法律上的事情想請前輩指導一下
小弟上周在網路臉書上看到有玩家出售某品種鸚鵡,於是私信詢問鸚鵡購買事項,詢問的
過程中賣家不斷跟我說此款鸚鵡許多出口商都有貿易,若飼養的好,日後繁殖成功可以轉
賣,非常炙手可熱。
於是小弟最後以一萬購買了10隻,即五對。
因賣家說非常多人詢問,要求我立刻匯款一萬給他,即表示購買意願,於是我當天就完成
匯款。
由於我出社會不久,沒有車,我本來以為賣家會以物流的方式寄鳥過來,沒想到賣家需要
我自取,因此我們在這協商的過程中有點不愉快,最後是以我去他家完成面交。然而因現
場我有發現3隻鸚鵡的身體有瑕疵而遭我現場退貨。賣家不願意退錢,說改天會以寄送方
式給我。
回家以後,由於此款鸚鵡叫聲特別,但長相跟我之前養的鸚鵡非常像,於是我開始在網路
上研究兩款物種的差異,最後赫然發現,原來我本次買入的鸚鵡,市場行情一隻只有3,40
0元左右,並且由於該物種嬌貴不易運送,大多數出口商都沒有在收取該款鳥類。
這過程我有與許多出口商電話確認這款鳥的販賣意願與行情,都與賣家跟我說的不符。
問題來了,於是我在原本交易的地方po文,說明本鳥購自與哪位繁殖戶,購入價錢多少,
現今因懷疑被騙,原價賣出。如有半句謊言,歡迎查證。並請教各位玩家,知道行情價狀
況的是多少,麻煩指導。
於是有一名網友回覆,此款鳥,鳥商收鳥,每年會有一次,不知哪時。
也有網友回覆,賺真大。
現在該名賣家來信告知我已經委託律師提告,要求我針對毀損名譽的部分給他個公道,且
他欠我的三隻鳥不會寄出,需等判決結果出來再給我。
請問各位前輩
1.如果我上述說的為事實,且我沒有再多攻擊他什麼,我會被告嗎?
2.他不給我那三隻鳥,怎麼辦呢?
文長,手機排版請見怪....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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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illerbook (123.241.106.149), 07/23/2016 23:24:34
1F:推 Lailungsheng: 找律師 07/23 23:46
2F:→ killerbook: 一樓大大,能先說一點意見給小弟參考參考嗎 07/23 23:51
3F:→ Afun2009: 按照您的情形,最好的建議就是:找律師。 07/24 08:18
4F:→ sindyevil: 投資理財有風險,ptt是學術網站,你不覺得你意圖賺錢卻 07/24 08:47
5F:→ sindyevil: 要求人家無償免費回答,有哪裡不對嗎? 07/24 08:47
6F:→ killerbook: 樓上大大,我只是針對我的這種行為提出,是否有危害他 07/24 09:01
7F:→ killerbook: 人權力的質疑 07/24 09:01
8F:→ sindyevil: 是本質問題,所以建議你找律師,是正常建議啊,還可以 07/24 09:05
9F:→ sindyevil: 先透露/給一點喔 07/24 09:05
10F:→ killerbook: 所以是坐下來談的時候先給一點的意思嗎XD 07/24 09:10
11F:→ sindyevil: 板友沒有義務拿吃飯的生財工具給你 07/24 09:11
12F:→ killerbook: 好的,謝謝s大 07/24 09:18
13F:推 pk0943: 他不給你那3隻鳥,你也可以告他阿 07/24 10:52
14F:推 Lailungsheng: 先說我不是法律相關的人員,你的文章透露了一堆毛, 07/24 18:24
15F:→ Lailungsheng: 所以我建議找律師,回到你的問題了,1,告人是他權 07/24 18:24
16F:→ Lailungsheng: 利 2,你告他也是你的權利 最後,就算我懂,講一 07/24 18:24
17F:→ Lailungsheng: 堆又沒錢,還可能被你再問一堆,我才不要^_^ 07/24 18:24
18F:→ killerbook: 謝謝pk大,對方已經承諾明天交貨 07/24 21:33
19F:→ killerbook: L大感謝指導啊XD 07/24 21:34
20F:推 jaannddyy: 1.如果是事實,就會被不起訴或無罪,但你還是會被告 07/25 10:56
21F:→ jaannddyy: 2.不給你鳥可以用刑事侵占或是民事物權請求返還 07/25 10:57
22F:→ jaannddyy: 這有沒有侵占主觀犯意,這要請專業或是檢察官法官做確認 07/25 10:57
23F:→ jaannddyy: 不過跟第一點一樣,被告是你的義務,告人是你的權利 07/25 10:58
24F:→ jaannddyy: 喜歡動不動就以刑來要脅的人,你也可以動不動就以刑要脅 07/25 10:59
25F:→ jaannddyy: 回去 07/25 10:59
26F:→ killerbook: 謝謝J大的說明,各位的指導我都會紀錄下來且深掘下去 07/26 22:11
27F:→ killerbook: ,謝謝大大 07/26 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