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dd0706 (孔中窺見真理之貌)
看板LAW
標題Re: [問題] 被人在我的文章推文辱罵
時間Wed Jul 6 21:30:17 2016
來更新一下進度。
上星期警局偵查隊有來電通知,希望我過去提供對方可能使用的IP。
據警官的說法是因為先前報案時的IP是浮動IP,無法鎖定對方。
因此我用google去比對被告常用的一組固定IP位址給警官。
想說應該就會有較明確的方向去查出對方了。
但剛剛又接到警官電話,說我上次提供給他的固定IP是無人申請使用。
因此也沒辦法知道是誰在使用這個PTT帳號,可能後續就無法再辦下去。
警官約我明晚再過去找他詳談,看有無其他資料可以提供給他。
想請問版上的前輩,是否真的有IP無法查詢到對方使用者的情形嗎??
如果真的無法透過IP追出原告的話,是否還有別的方法可以查出對方?
※ 引述《badd0706 (孔中窺見真理之貌)》之銘言:
: As title
: 本人在八掛版發表文章,結果被一位版友推文,內容如下:
: "可憐 原po智商有超過30嗎?"
: 請問這樣算有公然毀謗嗎??
: P.S 今晚已經有去警局報案拿到三聯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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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3.231.243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467811823.A.7E0.html
1F:推 flyiii: 台灣ip請警察發文給 isp 查詢,能不能發我就不知道了 07/06 21:32
2F:→ badd0706: 是台灣IP,但警官說有詢問ISP業者,回覆是該IP無人申請 07/06 21:35
3F:→ badd0706: 使用,所以無法知道該IP現實的登記人是誰 07/06 21:35
4F:推 Lailungsheng: 只講這樣,花這些時間沒意義,浪費資源 07/06 21:56
5F:推 Lailungsheng: 如同我在你原文推的,要給自己教訓就告下去,看來你 07/06 21:58
6F:→ Lailungsheng: 不覺得累啊XD 07/06 21:58
7F:推 yundatw: 台灣IP也有可能是VPN阿 07/06 22:37
8F:→ likeair: 發函給PTT,請站方提共註冊資料及IP紀錄 07/06 23:43
9F:→ likeair: 請警方這麼做 07/06 23:43
10F:推 flyiii: 警察虎你的,IP沒啥好申請使用的,找ISP絕對找的到IP/user表 07/07 04:05
11F:→ flyiii: 大概他只有電話查詢,發文ISP是肯定要把資料調出來的 07/07 04:05
12F:推 jaannddyy: ptt只給法院發的公文 警察去要不會要到的 07/07 13:03
13F:→ r1t1r: 上八卦還這麼脆弱 現在又浪費時間跟警察那邊繞 07/07 15:47
14F:→ r1t1r: 最後告了也是在地檢署不起訴結案 因為他是使用疑問句 07/07 15:48
15F:推 season002: 咦 說好的通保法呢呢呢呢 07/08 00:38
16F:噓 symeng: 浪費司法資源 07/09 03:03
17F:噓 symeng: 問號也不一定被無罪 但是對方的只要堅持自己是疑問或質疑 07/09 03:10
18F:→ symeng: 口吻 而非攻擊性用語 最後你會得到的八成也只有法律認證 07/09 03:10
19F:→ symeng: 的不起訴書而已 浪費一堆人一堆時間 得到低智商認證 這樣 07/09 03:10
20F:→ symeng: 教訓了誰? 自己還是納稅人? 07/09 03:10
21F:噓 mm0107386: 這種最好告的成= =真的是浪費訴訟資源 07/09 17:36
22F:→ kuwanosan: 濫訴應該也要有刑責,浪費司法資源 05/24 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