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ng750629 (mt580)
看板LAW
標題[請益] 和解
時間Thu Jun 30 13:41:33 2016
甲跟乙發生車禍,
乙認為完全是甲的錯。
初判表有寫雙方都有過失,
乙為第一當事人,
甲為第二當事人。
請教各位大大,
因為乙認為自己沒錯,所以只有甲單方面賠乙,那和解書上也只載明甲賠乙,乙不得在針
對本次車禍提出後續求償。
那之後甲可以對乙提出告訴嗎?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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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altlake: 大哥 冷靜看看您列的條款 不是很清楚了? 06/30 14:41
2F:→ eno4022: 和解就是放棄告人的權力啊,不然和解和好玩的嗎? 06/30 14:56
3F:→ eno4022: 除非對方未履行和解的條件,那還可以說是對方先說話不話 06/30 14:57
4F:→ ping750629: 那和解書沒有一定是雙方都不追究,也可以只是單方不追 06/30 14:58
5F:→ ping750629: 究喔?不好意思, 小弟愚昧QQ 06/30 14:58
6F:→ depravity: 和解≠放棄告人的權力只表示對某些事項有共識 06/30 15:40
7F:→ depravity: 當然可以包含放棄提告(可是要包含在和解內容) 06/30 15:41
8F:→ depravity: 沒足夠的法律知識的確可能寫下一張付錢又還會被告成的 06/30 15:42
9F:→ a9301040: 仍然可以提出告訴,告訴是公法上權利沒辦法拋棄 06/30 19:24
10F:→ saltlake: 民事和解 爭取刑事緩起訴或減刑? 06/30 2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