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dbobo (Tedbobo)
看板LAW
標題[問題] 用他人帳號發文
時間Fri Jun 24 00:28:48 2016
自己的帳號被發了一些文,經過調查發現是前女友所作所為,有證人,而前女友也承認了
。
那一篇文幾乎是搗毀我最近的人生,包含現任女友,完全是我解釋什麼都不信的狀態,現
在也分手了。
前女友趾高氣昂的說:「來告我啊!」
真的是惹到我的點
想請問這能告什麼呢?妨礙名譽還是偽造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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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m0107386: 看內容寫什麼吧 06/24 02:01
2F:→ mm0107386: 還有,有沒有指明道姓,或可以知道是誰 06/24 02:02
3F:→ mm0107386: 最後,人格連結性。 06/24 02:02
4F:→ ysu1584: 應該可以告妨礙電腦使用罪 06/24 02:16
5F:推 ablecoxjoe: 358應該可以 06/25 16:24
6F:→ ablecoxjoe: 加重誹謗310II 要看內文 06/25 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