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ya (自由)
看板LAW
標題[請益] 網路購物糾紛
時間Wed Jun 22 19:00:01 2016
幫妹妹代po
妹妹今年3/18在臉書社團購買一件衣服
三天內便匯款給對方
後對方聲稱懷孕 妹妹也沒多說什麼
對方詢問地址電話後便無消息
妹妹3/27 3/28主動詢問發現無法聯繫對方(當下以為被對方封鎖
後來放到社團 臉友留言說賣方評價不好
建議妹妹3/30去警察局報案
3/31臉友提過該賣家的備用臉書 妹妹便私訊
賣家說被鎖帳號請求妹妹替她澄清
並在當日寄出
同時也要控告那些漫罵的網友
後因詐欺是公訴 賣家稱帳戶被鎖住生活不便
要求妹妹拍三聯單 拍了
前幾日急著要妹妹打去賣家縣市的地檢署
否則想控告妹妹誣告
地檢署建議妹妹去報案的派出所處理 去了
但警察說要等
昨天她傳訊息要妹妹給住址、電話、身分證字號
要寫和解書呈上法院
請問要給嗎?覺得不太妥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0.114.21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466593203.A.E31.html
1F:→ Neps: 不要吧 我報警時警察有說個資不要給對方06/22 19:34
2F:→ Neps: 對方還叫我給他看三聯單,但絕對不要給06/22 19:35
唉 傳三聯單會怎麼樣嗎 她傳了...
3F:噓 Lailungsheng: …不用問了,你妹只會一直照對方要求走06/22 19:51
4F:→ Lailungsheng: 不管要幹嘛,警局,法院做06/22 19:52
5F:→ Lailungsheng: 做不到,不要問06/22 19:52
L大別氣 她沒有傳
※ 編輯: daya (1.170.114.21), 06/22/2016 20:09:45
6F:→ a9301040: 你管對方這麼多,聲稱懷孕,拿出證明來啊 06/22 20:55
7F:→ a9301040: 不管怎樣都不會成立誣告,以現在交易的速度,兩三天沒收 06/22 20:55
8F:→ a9301040: 到貨不算合理懷疑?而且懷孕又不是一天兩天,昨天交易 06/22 20:56
9F:→ a9301040: 今天懷孕不能交貨,我是很懷疑,到法院去看看是否真的! 06/22 20:57
10F:→ Neps: 自己個資給對方,就沒有個資法問題,三聯單上有資料,如果 06/22 21:30
11F:→ Neps: 不馬賽克,對方可以騷擾 06/22 21:30
12F:→ Neps: 你應該擔心你妹的個資,以及對方是否會找上門了 06/22 21:33
13F:→ Neps: 你的文「想控告誣告」「寫和解書」不覺得矛盾嗎 06/22 2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