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modachiwen (wen)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別人欠錢 我散播這件事給第三者知道
時間Thu Jun 16 19:42:52 2016
我朋友A被欠了一筆錢 三番兩次要錢都直接無視
FB直接未讀 電話也不接 已經好幾年了
最近想幫他討這筆錢
若是我去一一告知欠錢者每個好友這件事 用臉書訊息
我是否會犯了誹謗或是什麼罪?
朋友A沒有簽借據 但有好幾年前的FB訊息 這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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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niceshotse: 有機會加重誹謗,他欠錢屬私德,與公共利益無關... 06/16 19:46
2F:→ tomodachiwen: 原來如此 看來不太適合冒險… 06/16 19:51
3F:→ bear58: 金錢糾紛屬私法糾紛,要屬私德之範疇............而涉及私 06/16 20:37
4F:→ bear58: 德且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06/16 20:37
5F:→ maniaque: 欠錢屬私德? 不見得法官會這樣認定.... 06/16 21:59
6F:→ maniaque: 要是"欠錢"是私德,那銀行也不會要信貸人留 聯絡人了 06/16 22:00
7F:→ ewings: 講別人欠錢的事實並沒有任何問題,附加一堆不好形容詞才會 06/16 22:59
8F:→ ewings: 有問題 06/16 22:59
9F:→ ewings: 不然電力公司的明信電費催繳通知,豈不要有跑不完的法院? 06/16 23:01
10F:→ forbit1989: 要看欠錢這件事的社會觀了 欠錢=不名譽的事?我是覺得 06/16 23:53
11F:→ forbit1989: 太過牽強啦 06/16 23:53
12F:→ rock0807: 想想看 討債公司在債務人住家公司附近張貼大字報討債 06/17 00:17
13F:→ tomodachiwen: 所以不算私德 我講一些事實就好 不要涉及 06/17 00:20
14F:→ tomodachiwen: 人身攻擊應該不會怎樣囉? 06/17 00:20
15F:→ kery1120: 你朋友的事~何必幫他淌混水?就算不成立~對方提告了你還 06/17 08:49
16F:→ kery1120: 是得跑法院阿..= = 06/17 0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