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iwanRanger (呆丸狼)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行政訴訟起訴狀的"證物"欄
時間Wed Jun 15 22:56:23 2016
請教各位先進, 在行政訴訟的起訴狀的"證物名稱及件數"欄,
只能填入原告所持有的證物嗎? 如果最有證明力的證物為被告機
關持有而未曾提供給原告(例如不服國家考試的評分, 而欲以原
試卷為證物), 證物欄該如何填寫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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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Afun2009: 行政訴訟還是找律師吧。 06/15 22:59
2F:→ kery1120: 考試評分要提行政訴訟?嗯...加油吧 06/15 23:18
3F:→ Ulster: 是,您可以在起訴狀中聲請法院調取 06/16 00:21
4F:推 pk0943: 可請求,但法官不一定會調閱,有時還會被法官電。 06/16 18:46
5F:→ TaiwanRanger: 感謝U大和p大, 我只想從訴願到釋憲走一遍 06/16 21:48
6F:→ TaiwanRanger: 心血來潮, 也許試一試電回法官 XD 06/16 21:48
7F:→ kery1120: 釋憲不是你敗訴就能提低... 06/16 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