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mywifi (當我的網路好嗎)
看板LAW
標題[請益] 涉嫌詐欺?
時間Wed Jun 15 14:32:49 2016
與前男友在一起4年
當時出去遊玩都是他出錢
買了一隻智慧型手機給我(電話費他負責)
我有車貸(車子是媽媽名下的)
所以他說要幫我繳錢(我將存摺與印章借他,他存錢進去,我用卡片領出)
分手後
我跟他說車子的事我會想辦法負責
不用再匯錢給我(存摺已還我)
他堅持要繳完車貸
持續寄錢下來3個月(我有收)
現在我有交往對象後
他說要告我詐欺
堅持說當初是借我錢去繳車貸
請問這樣成立嗎?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0.254.8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465972371.A.B13.html
1F:推 taoist9999: 保全證據,去找律師。06/15 14:43
謝謝你~
2F:→ a127: 文內所說不符合詐欺要件,頂多主張借貸的請求06/15 14:46
了解,因為他一直說是詐欺
所以才上來請教,謝謝你
3F:推 flyiii: 他很聰明阿,用存摺存錢有證據,他可以主張他借錢給你06/15 15:51
謝謝回應,他就是這樣說的
4F:→ depravity: B拿A的存摺存給A看起來明明比較像贈與 誰借錢連存摺06/15 16:12
5F:→ depravity: 都交給對方 給存摺不是借帳號就是有一定信賴基礎06/15 16:13
6F:→ depravity: 要主張交往鐘贈與可能比借貸容易被相信06/15 16:13
當時的說法確實是說要幫我付
結果現在改口變說借我
謝謝你的回應
7F:→ KKyosuke: 這種交往完不認帳的基本上都講講而已 連起訴都很難06/15 16:20
因為他說要鬧大
他得不到的別人也得不到
所以才想告我
只是擔心若是告下去法院會寄信到家裡
家人會擔心,金錢費用也是一個問題
※ 編輯: bemywifi (61.60.254.8), 06/15/2016 16:28:38
8F:→ Afun2009: 拿相關證據去找律師看看有無處理方式。 06/15 18:56
9F:→ sindyevil: 對方有騷擾行為嗎?有的話也保全證據吧 06/15 19:35
10F:→ SPFH120: 善意提醒,除非確定會走一輩子,否則男女交往金錢來往 06/15 21:55
11F:→ SPFH120: 的金額最好別太大,吵架、吃官司事小、但是難保不會變 06/15 21:56
12F:→ SPFH120: 社會版頭條. 06/15 21:56
13F:→ SPFH120: 按照敘述,刑事基本上告不成,但是民事有得釐清了 06/15 21:58
14F:噓 toomlh2003: 就是分手不甘心而已 06/16 01:05
15F:→ toomlh2003: 該還的還一還 06/16 01:06
16F:→ depravity: 敘述屬實沒有該還的啊 送錢送出就來不及了 XD 06/16 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