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127 (毛蘿蔔)
看板LAW
標題[閒聊] 玩LOL被判30日拘役可謂極重?
時間Wed Jun 8 23:40:48 2016
https://goo.gl/pzZ16M
之前看到新聞還以為記者在亂寫,
沒想到後來真的查到判決書了。
而且這法官也太用心了吧,先詳述這遊戲的火紅程度,
還知道裡面排位有分級,而且還去查了這個帳號的使用程度。
依照法官的見解,認為只要使用一定程度的匿名帳號也算是與人格連結的象徵。
而且十個人就算是共見共聞的狀態。
詳細到我覺得法官根本也有玩LOL啊。
不過最後有連結到被告的前科,認為品行並非良好,
就判30天下去了,個人是覺得蠻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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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PFH120: 法官表示:一堆低端愛吵架,我都鑽石了. 06/08 23:59
2F:→ SPFH120: 30天我是覺得還好,對方罵一堆而且又難聽,這樣剛剛好 06/09 00:02
3F:→ depravity: 得易科罰金時一天還是一千都算輕 06/09 00:45
4F:→ depravity: 有個去年常在這板出現的被判過一天兩千 XD 06/09 00:46
5F:→ depravity: 極重是法官判不得易科罰金要他非進去蹲不可 06/09 00:47
6F:推 Lailungsheng: 迷:誰讓你罵到我朋友… 06/09 05:19
7F:→ Lailungsheng: 另外在ptt也可能遇到法官啊 06/09 05:21
8F:→ depravity: 十幾年前在這都發生過學生問老師答 學生照抄就被當了 06/09 10:14
9F:→ sindyevil: 一天兩千也是種身價啦! 06/09 1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