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z2323bz (太一)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對方大開口 民事賠償問題
時間Wed Jun 1 19:00:01 2016
目前刑事不起訴
民事方面對方要求八十五萬
對方單據上總金額只有三十多萬
我應該要去請律師 對 對方的單據質疑?
還是不請律師自己說只單據上面的交給法官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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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depravity: 隨你高興 這差別不太大 除非你表達能力太差 06/01 19:25
3F:推 pajero: 民事無須請律師,有單據才能理賠,80萬是喊爽的 06/01 21:34
4F:→ likeair: 到底是你被撞 還是你撞人? 06/02 15:19
5F:→ ych1022: 片面無法給意見, 我方腳殘單據只有40w 但是開200w以上 06/02 23:58
6F:→ ych1022: 你覺得呢? 06/02 23:58
7F:→ ixixet: 很難講。這種抗辯,有時是臨場反應 06/04 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