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rlene (已知!!!未知!!!)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停車位出租問題
時間Tue May 31 20:16:10 2016
家人持有一大廈平面車位,
出租給A,
當初有簽立契約,
5/23經管理員通知:A在搬家,你家車位怎麼處理?
結果傳LINE問A,才說:他不租了。
依照合約 我們可以不退還押金,
但是 A現在連遙控器+停車證都不歸還,
打電話給他也不接,
管理室又說這樣不能補發!!!
請問,這樣我該怎麼做? 能報警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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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SPFH120: 警察不處理民事事件,先私下處理,不行就提告 06/01 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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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SPFH120: 照理說花$$管理中心就可以補發了啊~ 06/01 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