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ichang001 (口米)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到底該不該領取訴訟文書
時間Sun May 29 23:26:38 2016
我叔叔於10多年前因賭博負債,房產被查封拍賣,並被告入獄,
當時他和嬸嬸便辦理離婚,並將自己和妻小(小孩現己成年)的戶口都遷入我家(分戶),
自己一家五口就另外找租屋處,一直都未和我們同住。
前年,因家裡又收到銀行要求叔叔處理其債務的信函(普通信函,非掛號)後,
我爸媽隨即要求叔叔將其戶籍遷出,但當下他拒絕,
所以,我們家人只能自行到戶政事務所,將其一家辦理遷出事宜,
終於在去年1月時,他們全家遷出,致於遷到何處,並不知情。
但在今年5月23日及24日,又收到叔叔的[訴訟文書],當下我們都拒絕領取,
所以在25日時,郵差依規定張貼了郵務送達通知書。
爸爸則是有透過大伯告知叔叔有訴訟文書,要他自行拿通知書去警局領取。
但至今,通知書還貼在我家門口。
問題:
1)我爸爸沒有做過叔叔的保人,僅將地址借他設過戶籍,
若一直不理會這個訴訟文書,對我爸爸或我們一家,會有傷害或影響嗎?
2)要主動和法院聯絡,告知此人戶籍己不在我家嗎?
3)郵務送達通知書要張貼多久?
麻煩請幫忙解惑,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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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Afun2009: 找律師問,當地縣市政府應該有免費諮詢的。 05/30 00:01
2F:→ justicesword: 寄存送達自寄存日起算10日發生送達效力。 05/30 02:16
3F:→ getto: 不要領,不干你的事 05/30 05:42
4F:推 rrowl: 強制遷出戶籍會遷出到當地的戶政事務所.. 05/30 09:00
5F:→ rrowl: 而郵務送達通知書看到就可以斯掉了. 05/30 09:01
6F:→ kery1120: 當事人未實際居住該所~建議書狀告知法院 05/30 10:05
7F:→ alawyer: 領了不要拆,然後退給法院。 05/30 12:06
8F:→ suichang001: 今天有向市政府提供的律師詢問,律師是建議, 05/30 12:46
9F:→ suichang001: 向警察機關,表示無此人,警察機關就會將 05/30 12:47
10F:→ suichang001: 該文書回報給法院,讓法院再自己去找當事人 05/30 12:48
11F:推 pajero: 不要領就好 05/30 14:19
12F:→ samnpc: 警察機關沒在幫回報的 05/31 00:15
13F:→ suichang001: 警察機關回覆:他們並不會向法院做回報的動作, 06/01 00:49
14F:→ suichang001: 需由我們自己向法院提出,且文書不能領取, 06/01 00:51
15F:→ suichang001: 一經領取,文書內記載的事項,就開始生效。 06/01 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