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ntazy00077 (Andy)
看板LAW
標題[新聞]
時間Wed May 25 14:06:04 2016
少年冷血弒母 律師:無法判死還可能繼承母親遺產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2016/05/25 10:58:05
新北市16歲向姓少年因向生母親索討新台幣6萬元不成,竟夥同好友李姓少年痛下毒手,
殺害疼愛他的母親,社會一片撻伐,大批網友也痛斥向男毫無人性,要求法官重判。不過
,看在專業律師的眼裡,向姓少年被判死刑或無期徒刑的機率不高,因為他未成年,最多
被判20年有期徒刑,若服刑期間表現良好,還可在服刑達3分之1後獲得假釋。
據《自由時報》報導,律師鄧敏雄認為,該案犯行雖是「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依法
只有無期徒刑或死刑兩個選項,但因嫌犯尚未成年,依《刑法》第63條,不得判處死刑或
無期徒刑。
律師周武榮表示,向姓少年手段兇殘,但未來頂多被判20年有期徒刑,且若獄中表現良好
,服刑達3分之1就可假釋。他說,根據《刑法》第63條,未滿18歲及已滿80歲的犯罪者,
不得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這是法律上明確的一條線,沒有協商空間,即使明天就是犯人
的18歲生日,今天犯案仍符合減刑條件。
周武榮進一步表示,若依現行法律,向姓少年的母親名下有財產,弒母後仍可能得以繼承
,非常不合理。目前行政院已在《民法》增列「防不孝條款」,規定在「蓄意殺害或重傷
害被繼承人者」等情形下不得繼承,但本條款尚未經立法院審議通過,他建議相關單位應
盡快完成修法,填補法律漏洞。
http://m.nownews.com/n/2016/05/25/2111894
有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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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antazy00077 (223.139.115.33), 05/25/2016 14:06:43
1F:推 dec16: 下面剛好有文問本問題,推文也有解答 05/25 14:11
2F:推 KKyosuke: 這律師是…怎麼考上的執照? 05/25 14:59
3F:推 aaaaa66666: 那是講林秀雄的見解啦 要皆受刑之宣告才會失權 05/25 15:06
4F:→ aaaaa66666: 戴的見解是無待刑之宣告即失權 05/25 15:07
5F:推 KKyosuke: 我不覺得他說的是那個意思耶 05/25 15:11
6F:→ KKyosuke: 你看他建議的那個修法…不是他以為這個案子是重傷害,就 05/25 15:13
7F:→ KKyosuke: 是他根本不清楚現行法律也有絕對失權規定 05/25 15:13
8F:→ KKyosuke: 不管是那一個情況都很扯 05/25 15:13
9F:推 aaaaa66666: 也有可能該律師的解讀是先將當事人的行為解釋為重傷致 05/25 15:16
10F:→ aaaaa66666: 死 故不合1145第1項1款前段 應視後段是否受刑之宣告 05/25 15:16
11F:→ aaaaa66666: 不過報導就這樣截頭留尾 中間省略 很難探究 05/25 15:17
12F:推 ultratimes: 不用,看報導寫什麼就好 05/25 15:21
13F:推 KKyosuke: 割喉要解釋成只有重傷故意就太難掰了… 05/25 15:22
14F:推 aaaaa66666: 所以說中間省略很難探究這律師是怎麼涵攝的啊 05/25 15:26
15F:推 aaaaa66666: 話又說回來八卦板有回文說實務和通說都採林師見解 故 05/25 15:28
16F:→ aaaaa66666: 文中律師會這樣回答 但還真找不太到1145相關的判解 05/25 15:28
17F:→ SPFH120: 夥同友人,又拿30公分的料理刀割喉,說只有重傷故意 05/25 17:09
18F:→ SPFH120: 我也是醉了,乾脆說是過失好了. 05/25 17:11
19F:推 malemma: 不曉得用「我只是看她呼吸不順,想要幫她做氣切」可不可 05/25 18:04
20F:→ malemma: 以齁XD 05/25 18:04
21F:→ carthur: 現行法有爭議的部分就是該事由是否須受「刑之宣告」。 05/26 08:41
22F:→ carthur: 也就是說,是否須要法院刑之宣告,才生失權之效果。 05/26 08:44
23F:→ carthur: 另一個爭點就是,若受刑之宣告,但宣告緩刑,是否失權? 05/26 08:48
24F:→ carthur: 詳情請參閱法務部的民法繼承篇的修正草案對照說明。 05/26 08:52
25F:推 KKyosuke: 殺人的刑度判不到緩刑 05/26 10:56
26F:→ carthur: 好吧!沒念過相關爭點的話就不提了 05/26 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