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hh0026 (藍色貓咪)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自行車遭撞 人不在現場 事後發現
時間Tue May 24 14:21:31 2016
上週日5/22要使用腳踏車時發現被撞壞了
周一調監視器發現是5/19學校的冷氣配合廠商貨車撞壞的
學校方面的仲介人表示,當時冷氣施工人員因為被金屬劃過急需縫合故趕忙離開
但現場及附近的警衛室皆無收到聯絡或留下聯繫方式
腳踏車經由學校仲介人找來的腳踏車行鑑識後表示
因傷及主車架因此無法修復 (前叉變形
但方才又表示另找原廠鑑識,原廠表示可以修復,但未說明修復後安全性是否降低
因此想請問:
1.我該和解嗎?
2.還是要走民事調解?
3.有無須注意事項?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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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pajero: 車號查駕駛人,先調節,不賠則提民事訴訟 05/24 15:39
2F:→ bhh0026: 對方現在想要私下和解 將舊車嘗試修復 請問我該先申請調 05/24 16:22
3F:→ bhh0026: 解還是就這樣和解? 05/24 16:22
4F:→ niceshotse: 這要先問你,你希望對方怎麼做?賠你一台新的嗎? 05/24 20:28
5F:→ bhh0026: 如果損傷程度修復後不傷及安全性的話是沒關係 就怕萬一 05/25 00:21
6F:→ bhh0026: 車行也說車禍的車多少有點隱藏性問題 所以我傾向新的 05/25 00:22
7F:→ bhh0026: 問了之後修的價錢也和新的沒差多少 就更加重這種想法了 05/25 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