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mei618 (Sumei618)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兼職人員可否另外再兼職?
時間Mon May 23 22:56:05 2016
想請問本來是領月薪的正職員工,
下月將改成兼職的按鐘點計算的時薪員工,
可否在沒上班的時間再另行找兼差呢?
是否會牽涉到競業條款呢?
因若再兼職也會是同性質的工作,
老闆今天給的兼職薪資說明單中最末有寫道:
兼職期間不能到其它公司兼差,這樣合理嗎?(並沒有要我簽合約)
因原本續約的月薪和老闆喬不攏,所以改時薪制變成兼職去算薪水。
ps.公司還是會幫我保勞健保,但沒有年假跟年終獎金這樣~
希望有人能幫我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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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Kyosuke: 時薪制仍然為受僱人員,利益衝突的話有背信罪問題 05/24 09:03
2F:→ KKyosuke: 但是如果是不相關的工作,法律並未禁止 05/24 09:04
3F:→ KKyosuke: 我會覺得限制同類型的工作部份有效 05/24 09:05
4F:推 sindyevil: 1.部分工時還是有特休;2.是否競業禁止,還是要看工作內 05/24 09:43
5F:→ sindyevil: 容和職位等作考量,又是否有給予一定補償,此限制是否影 05/24 09:47
6F:→ sindyevil: 響員工生計?是否具有依競業禁止特約之保護利益存在?否 05/24 09:48
7F:→ sindyevil: 則,如果早餐店煎台兼職阿姨不可以另找餐飲業性質工作, 05/24 09:49
8F:→ sindyevil: 但是煎台工作薪資不足以養活一家,不是很扯? 05/24 09:49
9F:推 KKyosuke: 白天到麥當勞晚上到旁邊的肯德基這樣一定不行的... 05/24 10:16
10F:→ KKyosuke: 白天在早餐店 晚上到小吃攤 沒有利益衝突就可以 05/24 10:16
11F:→ sindyevil: 個人是覺得要看工作內容和職位啦 如果是收銀櫃檯或清潔 05/24 10:37
12F:→ sindyevil: 等可取代性也不涉及營業秘密的應該要開放. 05/24 10:38
13F:推 KKyosuke: 所以就看有沒有利益衝突.. 05/24 10:44
14F:→ depravity: M和K門市人員可能沒利益衝突 頂多讓客人精神錯亂 XD 05/26 0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