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ncheng610 (Q.Q)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這樣能成立公然侮辱嗎
時間Fri May 20 17:22:32 2016
小弟剛在LOL遇到一位嘴砲玩家
不過他從頭到尾都沒有指名道姓在罵誰
內容包含 三字經 問後媽媽之類的
在文字紀錄上很明顯可以看的出來是在回應我
就是一來一往
這樣有辦法成立公然侮辱嗎?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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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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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d6626410: 如果有其他玩家,他可以辯稱,是指別人,除非有指出具 05/20 17:52
2F:→ d6626410: 體特徵 05/20 17:52
3F:→ suncheng610: 可是告訴者不是要負舉證責任嗎 他不需要證明自己在指 05/20 18:16
4F:→ suncheng610: 誰 是這樣嗎? 05/20 18:16
5F:推 Sischill: 你講到文字紀錄明顯是回應你 代表你跟他有對話來往 或者 05/20 18:18
6F:→ Sischill: 是間接上的可辯識(AD 中路) 這樣的情形有沒有指名道姓跟 05/20 18:19
7F:→ Sischill: 本沒啥差別, 然後成不成立公然侮辱現階段最重要的是接你 05/20 18:20
8F:→ Sischill: 案的檢座覺得LOL的帳號算不算有網路人格權 05/20 18:20
9F:→ forbit1989: 看看統神的案子吧 05/20 18:37
10F:→ suncheng610: 感謝各位大大 那位玩家都沒有提到可辨識的相關詞 05/20 19:31
11F:→ suncheng610: 這樣感覺是告不成了 05/20 19:32
12F:→ pajero: 必須要可以明顯識別為某人,才有公然侮辱 05/20 23:30